神蹟大小事 (列王紀下4:38-44)

這兩篇事蹟是以利沙行神蹟的第三、四則(4章到8章),指出行主道的人必有神蹟奇事跟著他們(馬可16:20),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亂用、誤解這信心,就是明知不可為卻為之,如明知有毒卻還是吃了就是試探上帝了。

要了解什麼才是不試探神?重點是施行的人是誰?也是說他與神的關係是如何?他在做時的心境和信心是如何?不論以利亞或以利沙都是神直接溝通的人,從以利沙的事奉來看,以利沙是認識神、親近神的人,他了解上帝的心意,以至有很多的事奉都是遵神旨意作的,而不是持著試試看結果如何的心態、也不是單方面的認為結果就如我所想所要的來實現。

這兩則神蹟也是說明神的看顧是不分大小,是看顧我們生活所須的神,不但是屬靈上的,生活上的也是;在人的角色上須知道別自作總明跑在上帝前面,也要完全的順服主的旨意。我們要了解一件事:神可以獨自完成所有神蹟,但有些神蹟是上帝要人與衪同工的,並不是衪須要幫助而是衪要人參與其中。

V38~41事工忽跑在上帝前面
饑荒可能是與本章的八章一節所提的是同一件事。吉甲是先知的訓練場所之一。先知門徒不一定就是要學習當先知的,很有可能是尊敬、接受以利沙教導的人。故事簡單來說:就是有訪問先知的信徒來了,到了吃飯時間,先知拿家中的食物來煮大鍋湯來請大家吃,有人採野瓜來加料,結果有人發現有毒,大家很失望連本來的食物都不能吃了,但以利沙卻解決了這問題,使鍋內所有食物都可以吃了,皆大歡喜。
要了解的是以利沙是靠神來使食物可食,不是了解用“麵”來中和毒物什麼的(麵也不太可能來中和毒物),也不是需要什麼媒介來行神蹟,加東西只是顯出神豐盛的恩典,給大家更有信心。
先知門徒可能也是因為飢餓來到以利沙這裡來,而以利沙則是大方的準備食物給大家吃。從中可以了解到,神要成就一件事,但人卻用自己的方法想要來加快、使之更好,卻反搞砸了,但神還是以大能來解決一切,完成衪原本的心意。
V42~44順服成就神蹟
故事發生的時間很可能亦是在飢荒時期,所以以利沙才會想把食物發給一百個人,而這一百人可能是來聆聽以利沙講論神的話語。初熟大麥做的餅和初熟的果子、五穀,是獻給祭司和利未人的,(申18:1~5),而獻的人表示他很尊重先知,這獻的人是從巴力沙利沙來是與以利沙先知同屬於北國的人。以利沙的事奉是教導我們憑著信心領受上帝的應許,有的要與眾人分享。
以20個餅餵飽一百人對比耶穌以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驗證了耶穌行的神蹟奇事比歷代的先知還要多。舊約先知有預表未來的基督耶穌,而耶穌的職分有三:君王、祭司與先知,預表(影子)的不可能大於所被預表的(實體)。
這兩則故事的內容也很相像,有人拿出東西來,以利沙/耶穌,則是要他分給大家,人直說不可能不夠分但以利沙/耶穌,還是說就分,結果都是有剩餘!我們可以注意的是:以利沙是說:耶和華所說的,而耶穌自己說的,表示耶穌很清楚他就是神,他的心意就是會有剩,並且剩十二籃子,而以利沙很清楚他只是神的代言人。而若把耶穌/以利沙看為神(代言人),那門徒/僕人就是另一個重點人物了,他們要有跳耀的信心,完全的順服主的話,那神蹟才能夠在這時刻來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