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先知門徒對以利沙說:「看哪,我們同你所住的地方過於窄小,2 求你容我們往約旦河去,各人從那裡取一根木料建造房屋居住。」他說:「你們去吧!」3 有一人說:「求你與僕人同去。」回答說:「我可以去。」4 於是以利沙與他們同去。到了約旦河,就砍伐樹木。5 有一人砍樹的時候,斧頭掉在水裡,他就呼叫說:「哀哉!我主啊,這斧子是借的。」6 神人問說:「掉在哪裡了?」他將那地方指給以利沙看。以利沙砍了一根木頭,拋在水裡,斧頭就漂上來了。7 以利沙說:「拿起來吧!」那人就伸手拿起來了。
我們華人基督徒看聖經時,很喜歡把聖經人物,無論是正面或是負面,單純理解為一些道德榜樣。這些榜樣往往好給我們「走天路」、「作門徒」時做的路上指標。對可愛的實用主義者來說,這些都是非常的「實際」。倘若真的如此,當我們看到這些今天這些經文的時候,多半會很頭痛,皆因這些超自然的神蹟記載實在很難效法,我們不懂的如何在生活上「應用」出來,(前提是我們也不是追求怪力亂神的迷信者)。
我們要問的是,到底這些經文在講什麼?倘若我們有一個健全的聖經神學架構,我們不難發現原來整本聖經是一個宏大的敘述體(meta-narrative)。它都在述說一個故事,而不是記載一堆不連貫、無相干的歷史事件,也不是六十六本獨立的書卷。不是,聖經有一個主軸、一個焦點、一個核心。你問那是什麼故事?它就是述說耶穌基督的救恩歷史(redemptive history)、上帝的聖約。原來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都是指向耶穌基督(參路24:44),是關於上帝拯救祂的子民,並與他們立下恩約的關係。或許這樣,我們則能夠更加準確看到某段落的經文到底要述說什麼,到底是牽涉這個約的哪一個層面。
以利沙的事工都是由超自然的神蹟所圍繞著。有些是大的,如治好耶利哥惡劣的水、稱無為有、叫死人從死裏復活、用麵去野瓜的毒、醫治患痲瘋的。有些則是小的、關乎很個人性的。但其實這些神蹟的背後都在顯示著上帝絕對的能力,以及他統管萬有的無上主權。會浮的斧頭的確蠻個人的,也可以說很具備教育性的。我們細看的時候,看到先知參與於上帝國度的事工裡,但是有一些意外發生,帶來了服事上的耽延——他們弄丟了斧頭。對我們今日來說,這些意外根本不足掛齒,很容易就可以獲得、買到新的,用來賠償和自用,可是昔日並不是如此。他們嘗試盡善盡美,但是現在所發生的狀況是超乎他們能力所能夠補救的,情況看似無望,無法繼續作工。
但是一些超自然的事情會發生,也是需要發生。那個把死人從死裡復活的以利沙,現在也把斧頭從水深之處浮出來。上帝介入了,原來上帝不受任何難處、和 障礙 阻擋。往下沉的鐵對上帝來說根本不是問題,因祂使鐵浮起來,祂使事工繼續進行。多番四次那條古蛇要攔阻聖子地上的召命,牠要傷祂的腳跟,但是我們看到祂必定會傷蛇的頭,把他征服、打敗。信仰省思:
諸位弟兄姊妹,我們看到嗎,沒有事情可以攔住上帝的心意。儘管教會有時候好像失去我們的斧頭,但是上帝必使他浮起來。祂賜下能力、開通道路給我們。我們只需要禱告懇求,好讓上帝顯明的旨意給讓我們知道。你要如何為教會那弄丟的斧頭禱告呢?可是除此之外,我們又看到以利沙是在預表一個更美好的、偉大的先知。那個使水變為酒,賜生命給骸骨,使死人復活的那一位嗎?祂已經得勝了,也成就了救恩!我們豈不是應該把一切頌讚都歸給那用活的君王——耶穌基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