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7:1 屬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各族,有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她們
前來,
27:2 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說:
27:3 「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
27:4 為甚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
27:5 於是,摩西將她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
27: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7:7 「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你定要在她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她們為業;要將她們父親的產業歸給她們。
27:8 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
27:9 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
27:10 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
27:11 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
當一位族長的父親死了卻沒有兒子繼承他的產業時該怎麼辦?他的女兒可否得到呢?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們首創女子承繼產業的律法典章,為以色列婦女爭取公平的遺產。
在民數記廿七1-11讓我們看見約瑟的長子瑪拿西的第五代西羅非哈死了沒有兒子留後,按律法,他的地業都要留給家族中的男性,現在既然沒有兒子,西羅非哈他的名就會從族中除掉,因為他們在這個支派中,不會有地業存留。現在他的五個女兒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向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要求主持公道,怎麼可以因家中無男性就沒有資格分得地土?她們要求能讓分得產業,使她們父親的產業留在他的支派裏!
所以摩西將她們的案件求問耶和華真神如何處理她們的要求,讓我們看見屬靈領袖處理人事物尋求 神的定見旨意為依歸,這是極為美好的榜樣。而對以色列人來說,律法規定”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耶和華)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 – 34)換句話說,任何有關土地的事是非常嚴肅和神聖的,所以摩西五經在處理地界和分地的事項時,每個細節都詳細記載,絕不馬虎。
她們的訴求中強調一件事實︰雖然她們的父親西羅非哈與可拉黨差不多的時間去世,然而他卻沒有變節或者反叛參與叛亂! 他是”在自己的罪中死的(這是指民數記14章所記載當全體百姓埋怨 神的時候,西羅非哈也是其中一分子的事件。)”,所以她們請求要將她們父親的產業歸給她們。因而制訂了人如果沒有兒子、沒有女兒、沒有兄弟、沒有叔伯的情況下,他的產業要歸給那些親屬的法律命令。摩西就聽從 神的吩咐,把父親的產業分給她們,並照 神吩咐把這作為定例,世代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