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3:16-28|第6集|所羅門智慧斷案

吳榮滁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今天我們繼續從《列王紀上》第3章16節開始一直到這一章的最後,一起來靈修。這段經文呢,好多人也相當熟悉的,這個故事記載了兩個媽媽求兒子的記錄。

這兩個媽媽呢,同住一房,各有一個兒子,但是呢,一個媽媽不小心把自己的兒子晚上壓死了,於是她偷偷的把另外一個媽媽的兒子抱過來。之後呢,就把自己那個壓死的兒子放在另外一個媽媽的懷中。睡醒的時候呢,那一個抱著死兒子的媽媽一看,這不是我的兒子啊,一定是被隔壁那個媽媽偷換了,於是她們就引起了這個訴訟。

所羅門王面對這兩個媽媽彼此的爭論,他就叫人拿出刀來啊,他說:「要把這個活的孩子一砍為二,於是你們大家都不要爭了,一人一半啊!」其中一個媽媽就說:「請求王不要這樣做啊,不要砍了!不要砍了!就給她吧!」於是所羅門王就做出判決啦!不願意殺這個孩子的那個女人,正是這個孩子的媽媽啊!

這件事情記錄在《列王紀上》啊,是應證了所羅門王曾經向神求智慧,神真的將這種屬天的智慧賜給他,使得他辦理這個案件非常的圓滿。當然啊,這是一個美好的歷史記錄,美好的歷史事件,也看出所羅門王怎麼樣的有智慧處理這個案件。不過呢,從救恩歷史的角度來看,假如我們把焦點放在媽媽的身上啊,這一位真正的母親啊,當然她要把自己的親生孩子爭取回來啊,但是一聽到國王說要把這個孩子一分為二,一人一半啊,這個真正的母親當然捨不得啦,於是她寧可捨棄自己的孩子,也要讓孩子活下去,這就是愛的表示

而從這個故事裡面,讓我們學到一個重要的功課啦,當這個母親願意捨下她的孩子的時候,在這位所羅門王的面前,她反而永遠得到了,這豈不就是耶穌教我們的一個功課嗎?其實人常常要先捨下,才會得到。耶穌說,我們跟隨祂,要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為什麼呢?因為人若不捨己,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生命,人能夠如此行,就能夠經歷神給我們的無限恩典,先捨後得,不捨就不得。在聖經中,亞伯拉罕獻以撒,也是同樣的教訓。

懇求主引領我們,當然我們知道,最大的捨下就是耶穌基督自己放下自己,被釘在十字架上,因著耶穌基督的最大的捨己,因此祂也得到神給的高升和榮耀,這些都留在聖經之中,讓我們學習和跟從,先捨後得,當我們願意捨下,我們才能經歷豐盛的生命。

願神祝福你,平安。

經文:列王紀上 3:16-28

16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 17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 18我生孩子後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 19夜間,這婦人睡着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 20她半夜起來,趁我睡着,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懷裏,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裏。 21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22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 23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24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 25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 26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 27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28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裏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