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對神的順服

活出對神的順服(馬可福音六1~29)

在此經文中的7~13節,耶穌把十二個門徒叫了來,並且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出去,兩個一同服事,不但在服事上可以彼此支援、彼此代禱之外,當遇到問題時,還可以一同的討論,尋求解決之道,更重要的是無論遇到試探或是困難的時候,也可以彼此提醒、彼此鼓勵!

耶穌不但差遣他們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雖然耶穌把祂的權柄賜給門徒們,但並不意味著門徒們可以創新,或更改傳道的內容和工作的方向,而是要完全的跟隨耶穌的教導,並在耶穌曾經服事過的加利利這些「鄉鎮」中,繼續和耶穌同樣的宣教工作,就是趕鬼、傳道,和治病的服事。

並且吩咐他們不可帶食物、錢,除了柺杖,與身上所穿的鞋、衣服之外,其它的都不可帶。耶穌要門徒們以最少的裝備去服事,甚至連口袋也不可以帶錢。可見他們每天的食物、住,以及所需要花費,都必須由各地願意接待門徒們的百姓憑信心與感動來接待他們。實際上,門徒們在這條宣教的旅途上,他們唯一可以依靠的是呼召他們,設立他們,又差他們的耶穌,因為門徒是耶穌的跟隨者。這也就是耶穌訓練門徒的目的,為了讓門徒在服事上能夠天天仰賴上帝的恩典!

從這短短幾節經文,我們可以學習到幾樣的功課,第一.成為他人的屬靈同伴,在信仰的道路上,我們需要一個屬靈伙伴,來幫助、提醒、鼓勵自己,但是要找到這樣的屬靈伙伴,必須先讓自己成為這樣的人,以致我們在信仰的道路上,可以透過肢體的彼此幫助,讓自己更專一的活出神的話語。

第二.按著神的心意服事,神讓我們成為祂的兒女,神不但給我們做祂兒女的名份,祂也給了我們做兒女的權柄,但是這權柄,並不是要讓我們表現自己、炫耀自己,而是為了讓世人可以藉著我們的生命與服事更認識神、相信神!

第三.靠著神的恩典服事,今天的我們和過去的門徒一樣,在神的面前都是不完全的人,但我們和門徒一樣,卻領受了神的使命,為神服事!但是在服事上,神要我們做的,不是靠自己去服事祂,而是靠著祂所賜的恩典去服事,為什麼神那麼強調靠著祂的恩典去服事呢?因為當我們真的願意靠著祂的恩典去服事的時候,我們會發現神恩典不斷的供應我們,這印證了神必定我們同在,我們不孤單,神讓我們享受到祂的同在,並以此為我們服事者的滿足,這就是為什麼神要我們依靠祂的恩典,而不是自己!

今天我們屬神的兒女們,我們應當活出對神的順服;順服神,好讓神的手更新我們的生命;順服神,好讓神的話語,成為我們服事的準則;順服神,好讓神的恩典,成為我們服事的力量!

 

反省問題:

1.     試想,如果在我們的生命中有位屬靈同伴,那對我們的信仰生活有什麼幫助?

2.     依靠神的恩典,讓我們的屬靈生命有什麼樣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