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行神的旨意

經文:馬可福音3章20-35節

一、【可3:20-30】《耶穌遵行神的旨意,以父的事為念。》

耶穌回到家裏有人來找他,以致他就忙到連吃飯的時間也沒有,當有人說耶穌癲狂了,家裏的人就出來要阻止耶穌。耶穌從小就以「父的事為念」(路2:49),家人們至如今仍不明白耶穌為何要為神的國度如此之熱切。

【v.21有人說耶穌癲狂了】想想你曾否也像耶穌一樣,因為熱心事奉而被誤解甚至受攻擊呢?如果家人親友勸你信仰不要太癲狂,你會如何回應呢?

耶穌知道他來到世上的目的就義無反顧,有人不僅不認識、不承認他是彌賽亞救主,還妄說他是被別西卜污鬼附著的(v.22,30),這些敵擋耶穌褻瀆聖靈的人,耶穌提出了嚴重的警語,這樣的人永遠得不到赦免。

但願我們能像保羅所禱告的:「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弗1:17)認識他是神,承認他是主,願榮耀、頌讚、能力、尊貴都歸給他。

二、【可3:31-35】《要遵行神的旨意,才是神的兒女。》

【v.33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當耶穌的母親和兄弟來找他,耶穌的回答似乎不近人情親情,然這也正道出了基督徒與主之間的屬靈關係是尤勝過骨肉之親。基督徒對家人本當有應盡的責任與義務,但在此耶穌指出了一個更高的原則,基督徒應把遵行神的旨意放在首位,凡遵行神的旨意的人才得稱為神的兒女。

默想:不信的父母子女等親情是否會攔阻你愛耶穌呢?若有攔阻,你要如何在親情與遵行神的旨意當中找到和諧、平衡點?神的旨意是什麼?(太10:37-39;弗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