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生命的主(約壹1:1-10)

《經文處理》
大綱…
Vv1-4   所聽見、所看見,和摸過的
Vv5-10 與神相交並彼此相交
重點提示…
. 使徒約翰是耶穌傳道工作的見證人(「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並把把耶穌傳給人…。
. 團契相交—是建立在認識耶穌的基礎上
. 光明與黑暗不能相容的,「在祂毫無黑暗」;信徒是不能仍在黑暗裏(例:說謊)生活!
. 信徒是蒙恩的罪人,仍會有軟弱犯錯的時候。約翰告訴我們,我們若認罪,祂「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信仰反省》
1 與神連結是與人團契的基礎;認識神是彼此團契/認識的基礎。
2 我們需要在生活中或服事上更深認識祂、經歷祂。認識耶穌是我們分享與團契的基礎。
3 我們需要每天檢視我們與神的關係及我們每天的生活,甚至求神赦免。讓我們常行在光中,常在寶血的遮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