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主的必遵守主道

我們若照著上帝的旨意祈求﹐他就垂聽我們;這就是我們對於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14節)

親愛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在上帝面前就可以坦然無懼了。(約壹3:21)

使徒約翰語重心長的教導說,要與上帝和耶穌基督保持親密的團契。說到上帝是光,基督是中保;說到上帝的兒女要行出耶穌的命令和教訓,彼此相愛,因為上帝就是愛,要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信心能叫我們勝過世界,叫我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耶穌最後的教導勸勉曾這樣說過:「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過了幾十年,耶穌的學生約翰遵行了主的教訓,也去教導其他的人;今天,我們還在領受耶穌的所有教訓。

初代教會的信徒所操練學習的功課,現今世代的人還在學習。日光之下的事,新事會經過時間久遠之後,就變成舊事了;日子過了許久許久之後,舊事在世代替換之下,舊事再次被看為新的事。如此循環,新事會變舊,舊事會再度呈現新氣象。果然應了傳道書中說的,日光之下無新事。

屬靈的事若是學不會功課,會一直叫人再次學習,直到學會了屬靈的功課。遵守主耶穌的教訓,要窮其一生來學習,不論那是什麼樣的屬靈功課,主所愛的,祂必管教。

遵守主的教訓,是愛主的表現,求主教導我們,如何行出主的教訓,在愛主的行動上,存著坦然無懼的心來面對上帝,求主親自對我們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