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35:9-36:13|第50集|困境中保留生路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民數記》的靈修來到最後一集了,我們今天要看的經文相當長,是從 35 章第 9 節開始,一直到 35 章的結束 (34 節),之後再把 36 章,也就是最後一章,一起來思考。

首先讓我們來看一段經文, 35 章 9 到 15 節。

《民數記》35:9-15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當我們聽完這段經文,我相信我們一定會聯想到上一集裡面,提到有四十八座城邑要分給利未人。在這四十八座城邑裡面,要有六座要成為逃城。什麼是「逃城」呢?這段經文以及以下的經文,就解釋的非常清楚了。所謂「逃城」,顧名思義就是「給人逃避的城」。逃避什麼呢?為什麼要逃避呢?因為在人生之中,有時候會因為不小心做錯了事,或者誤殺了人,這些人假如判定他是誤殺人者,他要逃避仇家來報仇,於是他就可以逃入逃城之中安身,免於仇家的報復。

那到底什麼叫做「誤殺」呢?接下來的經文,從 16 節到第 21 節就首先定義了什麼是「故意殺人」,這個叫做「謀殺」,這樣的人必須處死的。接著 22 到 26 節也就定義了什麼是「誤殺別人」。這裡舉了好多的不同的情況,各位看經文,一目了然的。重點在於「蓄意謀殺」和「誤殺別人」是截然不同的下場。

對於那些誤殺別人的人,被殺之人的家族,當然也是非常的難過,於是在當時的文化裡面,要報仇雪恨。雖然對方是誤殺,所以這些誤殺的人,就可以逃到逃城裡面,在逃城裡面,他是受保護的,因為他不是蓄意謀殺。這樣的一個重視生命的一個做法,是留在這段經文裡面了,於是 29 節開始,就強調這一種的區別,是非常重要的,要世世代代成為他們的律例典章。

當我們聽完這樣的一段經文,我們就會想,為什麼這麼嚴肅地來仔細定義?!也這麽詳細地來計劃逃城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原則在背後,那就是第 34 節所說的,讓我們一起來看這一節的經文。

《民數記》35: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主耶和華很看重流人血的這一個罪責,因為主耶和華要與以色列人同在,而主是聖潔的主,所以與聖潔的主同在的這群百姓也必須聖潔。而殺人,流人血的時候,這片土地就被玷污了,所以主耶和華非常看重人的生命價值,因為聖潔的主耶和華不能夠與因為血而玷污的土地同在,與這群百姓同在。所以,當百姓要祈求與主耶和華同在,他們必須潔淨自己。為了這個緣故,這一段這麼長的經文,就設立了逃城制度了。

接下來就是 36 章了。 36 章的經文,各位可以自己閱讀,各位一定能明白其中的意思的。重點在哪裡呢?重點在於規定土地的延續。若是一個家族之中,他的後代都是女兒,那麼女兒分到地之後,必須有一個規定,那就是這些女兒必須嫁入同一支派的人之中,因此,土地還是回歸到這個支派,那就產生了支派的土地不會外流的現象。

這個土地傳承的教導,成為《民數記》最後一章,是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的。因為從《民數記》一開始就講到,百姓離開埃及之後,主耶和華將來要給他們土地。這是一個重要的神學主題,更是一個現實的生活必須。上帝給這群百姓極大的祝福,就是賞賜他們的土地,所以我們要尊重上帝所賜的福,要讓土地正確無誤的傳承下去。

《民數記》最後一章就記錄了這個重要原則,對今天每一位教會中的弟兄姊妹而言,我相信也一定能夠得到重要的提醒,那就是:我們必須看重主所賜給我們的恩賜,不要等閒視之。這個恩賜,可能是救恩的寶貴,可能是事奉的能力,可能是上帝在我們人生中所舖陳的種種遭遇,都是出於賜恩的主,因此我們要看重主所給我們的,好好的傳承,好好的發揮,也好好的使用。

願神帶領我們從《民數記》裡面,看見主耶和華在當年怎麼帶領這一群進迦南的群眾,他們有成功的地方,有失敗的地方;他們經歷人生的高潮,也經歷人生的低谷;領袖遇到挑戰,百姓也遇到挑戰;他們是怎麼樣克服,有時候也很悲慘的記錄他們是怎麼樣的失敗。《民數記》將這一個時代的重要事件記錄下來了,千千萬萬代的弟兄姊妹,都可從當中得到許多屬靈的資產,更是屬靈的提醒和美意。

願神藉著這卷書,再一次復興我們的心靈,我們知道主耶和華一定帶領我們的人生,也強壯我們的信仰。我們知道,主耶和華在我們最低谷的時候,都沒有放棄我們,於是我們就可以一起朝著標竿直跑。教會時代的標竿在哪裡呢?除了各個教會都有自己的目標之外,我們的總標竿那就是:有一天我們要進入天上迦南地,屬靈的迦南美地,那就是天上更美好的家鄉。

願主透過《民數記》,雖然是一卷古舊的經文,仍然向我們現代每一個弟兄姊妹說話。願主賜福我們,讓我們從神的話語中,得著生命的供應。

願神大大地賜福給你,平安。

 

經文:民數記 35:9-36:13

 

35: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0「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旦河,進了迦南地, 11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 12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13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14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

16「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9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20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22「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26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裏,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29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30「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 34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36:1 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 2「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3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4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5 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6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7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9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10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11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 12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13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藉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