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比妓女糟仍可歸正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要繼續從《以西結書》 16 章的下半段,也就是 30 節一直到 63 節一起來靈修。

沿襲著上一集說到耶路撒冷城用一個人來比擬的話,這個城就好像一個棄嬰,但是主耶和華照顧她,好好培養她成人。只不過成人之後卻成為一個妓女敬拜別神,於是主的審判就來到。

今天的經文就要對比擬耶路撒冷的這個成人女子多一點瞭解,她不只是妓女,第 30 到 34 節告訴我們她比妓女還不如。來看看經文。

耶路撒冷敬拜偶像比妓女更愚蠢

《以西結書》16:30-34
「主耶和華說:你行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妓女所行的,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高臺,你卻藐視賞賜,不像妓女。哎!你這行淫的妻啊,寧肯接外人,不接丈夫。凡妓女是得人贈送,你反倒贈送你所愛的人,賄賂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你行淫與別的婦女相反,因為不是人從你行淫;你既贈送人,人並不贈送你;所以你與別的婦女相反。」

這段經文說什麼呢?這段經文說,假如是個妓女的話,與人行淫還會有報酬的,不過耶路撒冷城敬拜偶像,與偶像行淫,還要付出東西給偶像,那不就是比妓女還不如嗎?後面的經文從 第35 節一直到 41 節,都講到這一些耶路撒冷城的百姓竟然不只是敬拜偶像,拿東西奉獻給偶像,甚至把兒女奉獻給偶像,就好像一個妓女不只是與人行淫,沒有得到東西,還要把東西給人啊!多麼的愚蠢對嗎?所以神面對這樣子的百姓必定審判,但是神的審判不是要虐待祂的百姓,是要挽回祂的百姓,所以 42 和 43 節就講出了神心中的目的了。

耶路撒冷罪惡超越撒馬利亞與所多瑪,必受更大審判

《以西結書》16:42-43
「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惱怒。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你就不再貪淫,行那一切可憎的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其中的目的當然就是要讓耶路撒冷城回頭、停止行淫、停止敬拜偶像,歸回到主的面前。

繼續了 42 和 43 節主對這個城的盼望之後, 44 節開始,對耶路撒冷城他們當時違背神的這些行為有一個更深刻的描寫。各位可以看經文,大致的意思其實也是用一種擬人法的角度去寫的,他說耶路撒冷城的父親是亞摩利人,母親是赫人,她還有姊妹呢!姊姊是什麼呢?姊姊是撒馬利亞,妹妹是所多瑪。當然,這些人際關係都是比喻耶路撒冷城還有左右的鄰舍,那就是她的姊妹。

我們一聽她姊妹的名字,就可以回顧一點點歷史,她的姊姊撒馬利亞代表的是什麼呢?代表著是猶太人與外邦人通婚之後所留下來的後代。那所多瑪就更不用說了,舊約裡面,所多瑪根本就是一個罪惡之城,不只父母是外邦人,她的姊姊妹妹也是這樣子的一種悖逆的城市,但是在這段經文裡面,描寫出耶路撒冷城比她們的姊妹都不如。換句話說,耶路撒冷城所犯的罪惡比撒馬利亞、比所多瑪還嚴重!有這樣的一個罪惡的比較,我們看見,在神的眼中耶路撒冷城是犯了何等大的罪惡,所以他們必定會面臨何等大的審判。

當然,我們再一次回到《以西結書》寫作目的,這不是一本懲罰自己百姓的記事本,這是一本要挽回自己百姓的先知書,所以在這一種真實描寫之後,在第 60 到第 63 節,主講出了祂最後的心願。

神記念盟約,呼召百姓悔改歸回

《以西結書》16:60-63
「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著前約。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在 60 和 63 節的經文裡面我們很清楚地看出來,雖然耶路撒冷城是如此敵對神、離棄神、違背盟約,但是主仍然記住祂與耶路撒冷當初所立的約。這一個盟約,主守住的,現在就等待著耶路撒冷城願意悔改、歸回,於是可以重立盟約。這就是先知《以西結書》為什麼要寫下來,用盡方法要百姓歸回。

求主恩待,讓我們看完這一段《以西結書》的信息,再一次思考我們在與主的盟約中,是不是守住盟約、忠心跟隨呢?

願主帶領、願主祝福,平安!

 

經文:以西結書 16:30-63

 

30「你的心何等脆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做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的妓女所做的, 31在各個街頭建造土墩,在各廣場上築高臺;但你藐視行淫的賞金,又不像妓女。 32你這行淫的妻子啊,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 33凡妓女都是得人贈禮,你反倒餽贈你所愛的人,倒貼他們,使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 34你的淫行與其他婦女相反,不是人要求與你行淫;是你給人賞金,不是人給你賞金;你是相反的。」

35「你這妓女啊,要聽耶和華的話。 36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放縱情慾,露出下體,與你所愛的行淫,因你敬拜一切可憎的偶像,就像自己兒女的血獻給它們, 37所以,看哪,我要聚集所有與你交歡的情人,不論是你所愛的或你所恨的,聚集他們從四圍到你那裏來;我要在他們面前暴露你的下體,使他們看盡你的下體。 38我也要審判你,如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要在憤怒和妒忌中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 39我要把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土墩,毀壞你的高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美麗的寶物,留下你赤身露體。 40他們必聚集眾人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 41用火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女眼前審判你。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你也不再給賞金。 42我止息了向你所發的憤怒,我的妒忌也離開了你;這樣,我就平靜,不再惱怒。 43因你不追念幼年的日子,反而在這一切的事上惹我發烈怒,所以,看哪,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在你頭上。在你一切可憎的事上,你不是還行了淫亂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44「看哪,凡說俗語的必用這俗語攻擊你,說:『有其母必有其女。』 45你實在是你母親的女兒,厭棄丈夫和兒女;你也是你姊妹的姊妹,厭棄丈夫和兒女。你的母親是赫人,父親是亞摩利人。 46你的姊姊是撒瑪利亞,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北邊;你的妹妹是所多瑪,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南邊。 47你不只效法她們的行為,照她們可憎的事去做,不消多時,你所做的一切就比她們更惡。 48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的妹妹所多瑪與她的女兒們並未做你和你女兒們所做的事。 49看哪,你的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女兒們都驕傲,糧源充足,大享安逸,卻不扶持困苦和貧窮人的手。 50她們狂傲,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我看見了就把她們除掉。 51撒瑪利亞所犯的罪不及你的一半,你所做可憎的事比她更多;比起你所做這一切可憎的事,你的姊妹倒顯為義。 52你既為你的姊妹辯護,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可憎,她們比你倒顯為義;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義,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

53「我必使她們被擄的歸回,使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並與你一起被擄的都歸回; 54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為所做的一切抱愧,讓她們得到安慰。 55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必回復原狀;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必回復原狀;你和你的女兒們也必回復原狀。 56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妹妹所多瑪豈不是你口中的笑柄嗎? 57在你的惡行顯露以前,那受了凌辱的亞蘭女兒們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女兒們,都在四圍藐視你。 58耶和華說:你的淫蕩和可憎之事,你自己要擔當。」
永遠的約

59「主耶和華如此說:你這輕看誓言而背約的,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你。 60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我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 61當你接納你的姊姊和妹妹時,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賞給你做女兒,卻不是按著我與你所立的約。 62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63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惡行時,心中追念,自覺慚愧,又因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