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當然的事奉

經文:羅馬書12章1-21節

【1-2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馬書的前11章,保羅闡述「因信稱義」神豐盛的恩典。在此神學基礎之上,從12章之後保羅給予基督徒生活倫理方面的教導。

首先,保羅提出對基督徒的勸勉:與神的關係要有全然奉獻委身的生活。人的本性是以自我中心的,即使是蒙恩得救後,仍是想著自己所得,而忽略了神對我們的期待。

保羅勸我們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在舊約,人要敬拜神,就要以牛羊為祭獻給神。而在新約裡,基督已獻上最終、最大的祭,舊約的祭不再有功效,因耶穌一次獻上自己成了永遠贖罪祭。

對在基督裡的人來說,惟一蒙神悅納的祭,就是將自己完全獻給神。一個蒙救贖的人對神的回應,就是將生命完全獻上來事奉祂,及要過一個聖潔、更新的生活,來討神的喜悅,保羅說這是合乎理性,也是合乎感性的屬靈敬拜。

Q:我們事奉神,有否將自己全然獻上,還是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