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的人生

(創十三1~13)

相信每個人的都希望自己的人生都是充滿神賜福的人生,感謝神藉著今天的經文,讓我們看見,如何才能使我們的人生成為蒙福的人生。

從今天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到擁有蒙福的人生,必須具備幾項的特質;第一.除去不順服的藉口(1~3節)。第1~3節記載亞伯蘭帶著自己的妻子、姪兒、財產,離開自己的家鄉。聖經的記載讓我們看見,亞伯蘭會把這些帶離開自己的家鄉,就是為了讓自己沒有理由,再回到自己的家鄉。既然亞伯蘭把最重要的人、事、物帶在自己的身邊,就表示亞伯蘭對神的順服是從心裡順服的,他為了不讓自己違悖神的心意,他就除掉任何讓他違背上帝心意的理由,好讓神的旨意可以在自己的身上成全。

第二.渴慕神的心(4節)。我們可以看到無論亞伯蘭到了哪裡,他總是為神築壇,並求告耶和華的名。亞伯蘭是一個敬拜神的人,敬拜神已經是他生活的一個部份,從他的身上,我們可以看見那份渴慕神的心,以致他無論到哪裡,他對神的敬拜可以不斷的持續下去。

第三.追求和睦(8~9節)。『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當亞伯蘭與羅得的僕人發生爭執的事時,亞伯蘭主動的提出辦法,甚至讓羅得先選擇牧養牲畜的土地,其實亞伯蘭可以不用這麼做,按著亞伯蘭的地位以及實力,亞伯蘭大可先選,但是亞伯蘭為了追求和睦,亞伯蘭把『首選』的機會給了羅得。

因為這三點要素,我們可以看到在事件的最後,神如何應許賜福亞伯蘭,亞伯蘭為什麼可以不斷的領受神的賜福,其實就是因為亞伯蘭有這三方面的特質。在亞伯蘭的這三項特質裡,我們缺乏哪一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