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觀察重點:(現代版)
A 兩位基督徒在例行信仰生活中,前往教會參加禱告會;
B 一位生來瘸腿不方便行走的人士,固定被人帶到教會,放在門口求乞;
*在猶太教裡,施捨是一種「高尚的行為」。
*我們無法解釋為何有人生了瘸腿等情況。人生充滿著許多無解、無奈!
*聖經他處有個例子:生來瞎眼的,不是誰犯罪,而是為了榮耀神!
C 當A與B相遇!
*兩位基督徒沒有不管這人的需要,而直接進到教會參加禱告會。
*他們心中有感動,便停了下來,看著這人,想幫助他。
*為對方禱告,求神醫治。(「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
*「奉…名」:祂臨在和大能在那人身上發揮功效!
D 結果:這人疾病得醫治,可以行跳!身旁人看到驚訝不已。
信仰反思:我們能給他們(來到我們面前的人)甚麼?
*彼得約翰無法提供他們(這人)物質金錢上的需要;
*「只把我有的給你」:彼得約翰能做的,就是為這人禱告,向神求。
*我們不知能帶給身旁的人甚麼幫助,但我們能做的:
1 隨時預備好自己讓神使用;
**常親近神,默想神話語,與神建立緊密關係;
2隨時敏銳於聖靈的提醒。
**神開路,神感動,就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當神施行奇事的時候,切記:不是我們能做甚麼,而是神的臨在和大能在那人身上發揮功效。主權在於神。
思考問題:「只把我有的給你」。我有的是甚麼?我們能給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