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神心意的家庭關係(歌羅西書3章18節 ~4章1 節)

本段經文提及的教導與以弗所書五、六章有雷同之處,只是表達方式比較簡潔。在此提及三種家庭中的關係:妻子與丈夫、兒女與父母、僕人與主人。我們很熟悉神起初創造人類時,就創造了夫妻關係,神說:「(人要)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聯合的功課需要許多的學習。兩個獨立的個體,若沒有「彼此順服」、「互相尊重」是無法達成的,現今社會的怨偶或離婚事件,常是因為這兩件事沒有學好而造成。兩方的磨合需要「練習」,因為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結為夫妻,無法自然而然產生包容、忍耐,需要透過不斷「刻意的練習」,才能在婚姻關係裏真正合一,如此,才能彼此珍惜,牽手走一生。

兒女「要凡事聽從父母」,對還是把父母當作一片天的子女而言,聽從父母是理所當然的,但當自己漸長懂得的知識愈多,聽從或敬重父母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提醒孩子們,要常常記得父母為自己犧牲的恩典,因著他們的愛,才能造就今日的自己。

對父親(含母親)的提醒則是,「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會灰心」。父母不要把太多的壓力放在子女的身上,父母常常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因此把過多的期望放在他們身上。並且,神要亞當與夏娃聯合前,所下的第一個命令是:「人要離開父母」。當這個第一家庭尚未為人父母前,神就提醒他們,未來要讓孩子離開他們,不能將孩子當做自己所有的。我們常以為這個命令,只是神對孩子的勸誡,他們長大後要獨立,建立屬於自己的家庭,不要一直倚賴父母。疏不知這也是神對父母的提醒,父母要學會放手,這是說來容易其實很困難的決定。特別對母親而言,要將這位懷胎十月生下的嬰孩、從小細心呵護的孩童、盡心供應所需的孩子,放手交給另一位自己不熟悉的人,真的需要一份決心。

至於僕人與主人的教導,雖然目前台灣普遍家中沒有傭人,但有人將此處,類比為公司的上司與自己的關係。而這項重要的原則是,因著「敬畏主而心存誠實」,打從心裏忠心的做。不管有沒有人看、不管位份大或小,都要像是「為主做的」;相同地,主人也需要按著「公正」來對待僕人。

雖然此處經文談到三段不同的關係,其實重點都是教導人要彼此尊重,雖然身份不同,但都需要用對的態度彼此對待。不管在什麼環境中,「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因為主看我們的內心甚過外在表現。至於家庭生活的提醒,其實忙碌是現代家庭最大的殺手,不僅父母工作忙,孩子補習、才藝課也很忙,因此鼓勵大家每週訂下一個半天的「家庭日」,讓全家人有時間相聚:吃飯、聊天、玩桌遊、郊遊…特別家有青少年的家庭,更需要刻意訂下日期,讓家成為家人彼此的支持,而不只是成為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卻不太打交道的室友,期待每個人都愛我們的家,讓家都成為愛之窩,是可以共患難、同歡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