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1:1-15|審判的時機已近
《阿摩司書》作者是先知阿摩司,「阿摩司」這個名字,可以說是代表了「支持」或者「負擔」的意思。阿摩司他一生確實為神所呼召,他是一個滿有負擔的人,他是南國猶大提哥亞的一個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他不像先知以賽亞出身尊貴,進出宮廷,也不像先知耶利米出身祭司的家族,他只是一個十分平凡的農夫,然而神卻呼召他作先知,作神話語的出口,來向神的以色列選民來說預言。
阿摩司用同樣的模式,發出了神對北國以色列周圍七個國家的審判。每個審判都是以「神耶和華如此說」開始,宣告「他們三次犯罪,第四次我必不收回刑罰」。神用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領人悔改,然而人卻藐視了神的恩典,繼續作惡,任意的放任自己「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結果神必不收回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