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21集|宰牲吃肉禁止食血

吳榮滁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今天我們《申命記》的靈修,進度是在12章從15節開始,一直到32節這一章的結束,我們先來讀幾節聖經。

《申命記》12:15-19
「然而,在你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裡吃。但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歡樂。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我們經文先唸到這裡,接著上一集啊,講到這個獻祭必須來到神所選擇的神聖空間,獻祭之後呢,神也給百姓一種自由,那就是當百姓想吃這個牲畜的時候,當然是潔淨的牲畜啦,那麼神說:你可以就在你所住的地方吃,只是呢,不可以吃血,要把血倒在地上,因為血裡面有生命,尊重生命,所以我們不吃血,倒在地上喔。

那這個是神給百姓的自由,只不過講完了這個自由的賦予之後呢,馬上又再提了,你只是要獻祭的時候,不管是什麼樣的祭物,就必須要到神選擇的地方獻祭,不可以隨意獻祭。那麼這個跟上一段是一致的,只是在這裡特別強調,在你獻祭的時候呢,你家裡的兒女、婢僕、利未人應該一起分享,可以在那邊歡慶,之後又再次提醒,你所住的地方千萬不能夠忽略了、忘記了利未人的需要。

好了,這一個呢,給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平衡的看法,那就是上帝給人自由的,所以你想吃肉啊,那你就在你的住的地方就可以吃了,遵守神的法則,不要吃血就可以了。不過獻祭呢,這是一個與神建立關係的,這個獻祭就必須要到神所選擇的地方,與人建立關係,有與人建立關係的自由。不過,與神建立關係就必須遵守神要人所遵守的選擇的地方才能進行,這一點呢,實在是給我們很大的提醒對嗎?神不是要限制百姓的自由,神給我們自由,但是所有的自由都有一個規定的,譬如吃肉的時候不能吃血啦,那麼獻祭要去固定的地方啦。而且呢,要顧到你的兒女啊、你的僕婢啊,還有當地的利未人啊。那這一個對利未人的看重,因為利未人沒有產業,所以呢,百姓應該顧念利未人的需要,他們專心事奉神,所以他們配得百姓的供應啦。

這段經文給我們看見,神的法則是有自由,又有規定,在規定中就可以享受主所給百姓的自由,這個自由就帶來合神心意的喜樂。

下一段啊,就講到當百姓擴張領土之後呢,這個原則同樣在新的領土運行,照樣應該如此做,意思就是,神的心意,不管領土小、領土大,都應該這樣子的執行。那麼在這段經文的最後幾節又提到了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我來讀給各位聽啊。

《申命記》12:29-32
「耶和華─你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好了,最後幾節聖經呢,在這裡摩西特別再次提醒百姓,當你們進去,把其他的人的地得了之後,千萬不能跟隨他們的信仰的操作,信仰操作包括他們怎麼獻祭啊,怎麼敬拜他們的偶像啊,千萬不要跟隨。原因很簡單,因為耶和華,神,是獨一的真神,這位獨一真神又從眾多萬民萬族之中,揀選獨一的這一族來事奉祂,那當然這一族,這些百姓,被揀選的百姓當然就要跟隨獨一真神的一切敬拜的方式來敬拜啦,怎麼可以去跟隨其他民族去敬拜他們偶像的方式來敬拜呢?

這裡特別提出一個其他民族所做的,那就是獻自己的兒女。這是考古學也發現了,那在當時的其他的民族裡面,真的把自己的兒女獻給他們的神明,來博得神明的喜好,摩西在這裡特別警告這些百姓千萬不能這樣做,因為獨一真神一定有獨一真神敬拜的獨一的方式,絕對不能夠混雜。

這樣的真理對今天我們的教會時代的弟兄姊妹而言,也一樣的適用。這提醒我們,活在這一個時代之中,我們有獨一真神的信仰,所以我們也要有分別為聖的行為模式和法則,我們不能夠隨波逐流,失去了自己信仰的立場。我們當然應該與人相處美好,不過,信仰有一些重要基本的立場是絕對不能失去的。

求主帶領我們,懂得分辨神心意如何,跟從祂的心意而行,在周圍的人中,顯出一個不一樣的見證,平安。

經文:申命記 12:15-32

15「然而,在你各城裏都可以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16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17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羣羊羣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裏吃。 18但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歡樂。 19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20「耶和華-你的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裏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21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裏吃。 22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 23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24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25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26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27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28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

29「耶和華-你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 30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31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 32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