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17:1-20|第26集|治理職分應合聖道

吳榮滁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今天我們一起用申命記第17章一起來靈修,這一章呢也相當的長,不過其實有幾個重要思維的段落我們掌握住,就能掌握這一章的重要思想了,先來看,從第1節開始。

申命記17:1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非常簡單,這裡講到不健康、不正常的祭物,絕對不能獻給神。

接下第2節,又有其他的教導。

申命記17:2-5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下面一段馬上接著,是告訴百姓假如有人不管是男、是女,那傳揚、傳遞一個不正確的信仰,什麼神明要去拜啦,你就要查清楚到底是不是如此,查清楚屬實的話呢,那就要把傳揚這種虛假信仰的人拿到城門口用石頭打死。

為什麼這二段經文放在一起呢 ? 前面這段經文,明明知道是真神要獻祭,於是就用一些不好的祭物,這個叫做獻祭的態度不對,真神假拜啦。後面是講到傳揚假神要讓人家去跟從,那這個叫做假神真拜囉。不管是真神假拜,假神真拜都不對。所以摩西把這二個極端放在一起啦。

那麼這裡牽涉到傳揚異端信仰的人,要拿到城門口用石頭打死,在現在的社會看起來好像很血腥,但千萬不要忘記,這是摩西幾千年前的律法,在那個時侯文化背景,假如出現這種事情,在異族文化裡面那是更加殘忍地對待的。摩西是用一個更為公平的角度,誰做錯就把誰處死,並沒有用其他更殘暴的方法。那麼我們讀舊約律法的時侯,必須回到舊約時代,舊約時代的時空好多文化處境是和我們不同的。

好,我們繼續下去看下一個段落,

申命記17:8-11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這段經文是指在生活中若是有什麼難以解決、或者判斷的事情,就要帶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請祭司或者利未人來判斷,這一段經文提了二次,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這個意思是什麼呢 ? 當然,在曠野飄流的時侯,你能夠找到祭司 當然在會幕啦,那麼將來進入應許之地,當然就要去聖殿去找祭司啦,意思就是要去神所選擇的地方,這個神聖空間來領受從神而來的指示,於是做出一個最終的判決。而在這個神聖空間透過祭司,透過這些做決定的審判的結果,必須要謹守遵行。

這裡給我們看到一個權柄的來源啦,在這麼多人的社群裡面,必須要有做判決的人,一層一層判決到了最後,不能決定,那麼就來到祭司面前,尋求最後的決定,不過祭司最後的決定,也不是祭司的,是來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這個神聖空間,意思就是這個權柄最後是從神而來的。

那麼在摩西的時代,神的旨意是百姓一層一層必須遵行的指引,這個也就是盟約所帶來的生活的實踐。

好,第三個段落,我們繼續來看。14節

申命記17:14-17
「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好啦,這裡是摩西對於立王的一個重要的指示。當然在摩西的時代,他們還沒有王啦,不過,我相信神的靈也感動摩西,摩西也可以預見將來他們到了應許之地,有了自己的土地,有了自己的家園之後,這麼大一群人,怎麼管理呢 ? 於是他也知道在周圍的民族,他們是有王的,百姓遲早會要求立王。那麼這個歷史呢,到了後來 在撒母耳先知之後,真的 百姓就要求立王了,那麼這個細節我們在這裡就不講啦,不過摩西預先告訴百姓,立王的重要原則。

  1. 第一個原則,必須自己的弟兄,意思就是本族人才能夠做王啊,千萬不要找一個外邦人來做你的王,那你真是自討苦吃啦,立你自己的弟兄。
  2. 第二,他們立王的規定是,這個王絕對不能夠多增馬匹,增加自己的實力,增加自己的權位,甚至還要回埃及去找馬匹,這個絕對不可以。
  3. 然後呢,不可以多立妃嬪,不可以多靠金銀,

其實這裡講出了一個國王三個重要的治理原則。那就是:第一、他的權柄從哪裡來,絕對不能夠靠外面的軍事力量建立他的權柄,他的權柄從神來的;第二、千萬要注意他的生活,這個色情的引誘,所以不能多立妃嬪,會引誘他偏行到不應該走的道路;第三、不可以靠金銀,那就是錢財的引誘囉。

對今天的教會每一個人,我們都是信主的基督徒,而耶穌基督是祭司、先知、君王。我們呢,我們也是小祭司、小先知、小君王啊,各位小君王千萬記住,我們有三種引誘,過去如此,現在也是如此,對嗎 ?

第一、權柄的引誘,一切的權柄是從神而來的。第二、情慾的引誘,小心不要走上偏邪之路。第三、當然是金錢財務的引誘。

摩西早就預見百姓會遇到的困難,其實這是人性的共通。因此,過去的人性面對這樣子的試探,有可能跌倒,今天的你和我也可能跌倒,求主賜給我們一個謹慎的心,遵行神的指示,堅守與神的盟約,在末世奔走這條合神心意的道路。

平安。

經文:申命記 17:1-20

1「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2「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裏,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3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4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5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6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7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8「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 9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0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着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1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2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3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14「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15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16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17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18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19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20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