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9:1-8|第16集|保羅的特權與棄權

江瑞祥 傳道 :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歡迎再次回到每日研經釋義《哥林多前書》。

今天我們要進入到第 9 章。我們首先來讀 1 到 2 節的經文:

《哥林多前書》9:1-2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嗎?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保羅在這裡面告訴我們:能者多勞。這是我們所常用的一個成語。當然在這能者多勞是為了要救軟弱的眾人。因為,為福音捨了所有,就能夠得人如魚。保羅在這裡面所指的「捨」,是捨了他的自己,為了要得所有的眾人。

接下來的 3 到 6 節經文如此記載:

《哥林多前書》9:3-6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保羅在這裡面特別也提出來了,有關作為傳道人的幾個權利。

  • 第一個,就是你可以在宣教禾場受別人的供給來做你的三餐飯食之用。
  • 第二,你可以跟信主的妻子一同宣教,在這裡面保羅提到了磯法 — 也就是彼得的例子。
  • 另外也可以接受當得的工資。

所以這三項的基本權利是保羅所提出來的。而這權利,保羅也用了幾個例子來作說明。不過,保羅在說明的結論上面,基本上是指出他自己的自制,跟他的犧牲,為要得那傳揚福音的益處。

我們接下來看 7 到 11 節的經文:

《哥林多前書》9:7-11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在這裡保羅用受造物來做比喻,比喻了傳道人的權利。比方說我們看到當兵的糧餉,也就是指的是使徒的工資。另外,是在葡萄園的果子,你在葡萄園耕種,就當吃葡萄園所留下來的果子。你在農場裡面、在牧場裡面牧養相關的牛羊,你也當可以喝他們的奶。但是如果我們回到第 8 章,我們就看到,事實上食物是不能叫神看重我們的。同時在第 8 章的後半段也提到,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保羅的教導裡面,我們在按照世界的慣例來做的這些事情固然可為,但是神並不看重我們吃、食或者所收的這些糧餉,而是在於我們所做的工。

這裡面保羅特別的教導是要讓我們能夠瞭解,我們在葡萄園裡面做工,或者在牧場裡面做工,以及我們當兵,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是,我們如何行出一切的義出來。

在舊約裡面提出來的一個憐憫上面的一個義行,特別在《申命記》的 25 章 1 到 10 節,提到了「牛在場上踹穀,不可籠住牠的嘴」,這是一個義的行為,因為做工的當得工價。而這段經文的前面是指過犯不得責打超過40下,後面的經文是有關利未婚。利未婚裡面特別指到就是,丈夫死了,夫家裡面的兄跟弟有義務要來娶她。為什麼責打不超過 40 下?為什麼妻子的丈夫死了,夫家的兄或者弟要來娶她?這都是出於憐憫,這也都是神所教導的義。而這個義的部分就在於指出來,我們應該關心人的需要。過犯的人不當受過多的責打,寡婦應當受到照顧,這是我們的憐憫之義。

因此保羅在這裡提出來,我們所當關心的不是物資,因為有人樂在做工,因為一切有義在其中。而我們的施予,事實上是屬於屬靈的耕種,雖然做工的有工價也是慣例,但是如果我們能夠樂在其中、樂在工作、樂在神所賜給我們的召命跟事工當中,我們對於所要收的這些慣例的食物也好、糧餉也好,也就不是那麼看重了。這也是為什麼在前面的第 8 章第 8 節提出來的,神並不特別看重我們所得到的東西,或者我們所吃的東西。因為吃與不吃都無所益跟損,主要是神所看重我們的行為。

在第 12 節裡面經文特別提到:

《哥林多前書》9:12-15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在這裡面保羅也特別提出來的三個例子:聖事勞碌、伺候祭壇、傳福音的也都當有所謂的一些工資。但保羅在這裡面 12 到 13 節特別提出來,他跟巴拿巴都有這些權利,不過他們一切都沒有用。他們一切的犧牲,只是為了不使傳福因受損。因為總有弟兄姊妹會說:他傳福音是因為他有工價,是因為他得了工資,是因為他按照慣例而行,他有一切的享樂在這當中。

延續在福音書《路加福音》9 章 5 節的教導:「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是的,在福音書裡面的教導,傳福音也靠福音來養生。但第 15 節保羅就特別提出來:「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他寧可死,他寧可犧牲這些靠福音生養的這些好處,一切只為了把福音傳揚出去,特別指的是十架的福音。這是他所誇的。

接下來 16 節經文記載:

《哥林多前書》9:16-18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保羅這裡特別教導了我們,他願意犧牲一切,因為他得到福音也是白白的得來。而這個福音就在他去大馬色的時候,主呼召了他。因此保羅在這邊特別提出來:我傳福音沒有可誇的,因為他是不得已的,因為這是他的召命。保羅在這裡特別要提出來的是,他是甘心樂意做這事的。因為他傳福音的時候,是要叫人不用花錢來得福音,免得用盡他傳福音的權柄。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傳福音對保羅而言是召命、是志業,而不是從工價的角度來論述。所以我們看到,保羅甘心樂意去做,願意捨去一切只求一件事情,就是福音可以廣傳,而不要讓他因而失去傳福音的權利。

各位弟兄姊妹,在傳福音的過程當中,我們也許往往會寄望傳福音的勞苦有人能夠記念,傳福音的辛勞有人能夠顧念。特別當我們還要自費傳福音的時候,有些弟兄姊妹不免也希望有人能夠對我們有所幫補。不過,保羅在這裡面特別提到,神所記念的倒不是我們在禾場上面所踹的穀、所吃的食物,或者果子,或者喝的奶,也不是我們所得的糧餉,因為這些都不是神所看重的。神所看重的是我們的工程,神的工神必成就。神的工若按照祂的方式而行,神也必供應。

願神祝福各位。

經文:哥林多前書 9:1-18

1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裏面所做之工嗎? 2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裏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3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4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5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着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6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7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8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9就如摩西的律法記着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10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着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11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12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

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13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14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着福音養生。 15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16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17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18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