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15:17-41|第22集|信而順服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繼續用《民數記》第 15 章 17 節到 41 節一起來靈修。在這個段落裡面,記載了兩個非常重要彼此相關的原則,讓我們先來看第一段經文, 17 到 21 節。

《民數記》15:17-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

這幾節經文,再一次肯定他們到了迦南地 (流奶與蜜之地),要怎麼樣獻舉祭來獻給主。這個律法規定,它的意義已經在上一集說過了,那就是:

  1. 第一,主一定會帶領百姓進應許之地;
  2. 第二,進了應許之地,主一定提供他們生活所需;
  3. 第三、當蒙受主的恩典之後,百姓必須記得,用獻祭的行動來表達對主的感恩。

接下來,從 22 節一直到 36 節就記載了,當百姓進了應許之地,若是百姓在行為上,有一些誤犯的罪,那怎麼辦呢?先讓我們看其中一個段落,就是 22 節到 26 節。

《民數記》15:22-26
「你們有錯誤的時候,不守耶和華所曉諭摩西的這一切命令,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並奉到耶和華面前。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這個段落非常清楚的記載了,若是百姓中,有人無心的犯錯了,那麼他要獻祭,這樣做就得赦免。獻什麼祭,怎麼獻法,在經文裡面都有寫了,我們就不再重複。不過,原則就是,假如一個人無心犯錯,他們可以藉著獻祭來贖罪,因此得到赦免。

但是,假如人是故意犯罪,又怎麼樣呢?那麼在 27 節一直到 36 節就指出了一個很嚴重的不同,那就是,若是有人故意犯罪的話,那麼後果非常嚴重的,這段經文我們就不一一讀出,不過,各位一看就知道了,因為故意犯罪,是存心抵擋神的。他不是無意之中犯錯,故意犯罪是存心抵擋神,所以就招來神的審判。在經文中也舉了「故意不守安息日」這樣的一個頂撞上帝的行動,於是就帶來非常嚴重的審判。

這是舊約的律法規定,當然我們現在不是活在舊約時代,所以有一些律法的字句和條文,不一定按照字面,應用在現在的教會生活之中,不過,背後的原則是一致的。這原則是什麼呢?那就是無意和故意犯罪的差別。無意和故意犯罪,可能在外表的行動上是一樣的,但是,動機卻完全不同。假如人的內心是存著一個敵對神的惡心,故意犯罪,當然下場就嚴重了。

好了,這一段經文給我們看見,外表相同,內在動機不同,帶來不一樣的下場。下面一段經文,我們要等一下要一起閱讀的,從 37 節到 41 節,又記載了另外一段似乎不怎麼相關的記錄。

《民數記》15:37-4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這裡是教導以色列人的穿著,要縫上繸子,又加上藍色。那麼藍色也可以看成是紫色的帶子。這些是象徵著什麼呢?象徵著百姓是屬神的。這些外在的記號,是要傳遞一個重要的信息,不在於衣服怎麼縫,是當這樣穿著的時候,自己提醒自己「我是屬神的百姓」,也就是說,用外在的記號來傳達一個內心的意義。

記號永遠是記號,記號本身不含有意義。那麼記號是指向它的意義,就好像今天我們在高速公路開車,看見一個路牌寫著「某某目的地,兩公里之後就到了」,這是一個記號;這個記號不代表這就是那個目的地,是指示著那個目的地快到了,你要準備出去了,所以記號的目的是指向記號的意義。

假如用這個角度看的話,那這段經文跟上一段經文其實是密切相關的,上一段經文講到內心的差別來判定外在的行為;這段經文是用外在的記號來提醒我們內心的情形,永遠記得我們是屬上帝的子民。

經過今天的靈修,我們求主的話語提醒我們,任何一個人,我們的外在和內在必須一致,換句話說,我們有屬靈的生命,一定會有屬靈的生活表現;而屬靈的生活表現,不是為表現而表現,是反應了我們生命的品質。當內外一致的時候,我們就能經歷,也是見證主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所做的更新和改變。

歡迎你留言分享一下,你某一種內在生命的素質,是怎麼樣在外在生活中表達出來的。這樣的分享,一定能夠激勵大家,我們非常期待。

願主祝福你,平安。

 

經文:民數記 15:17-41

 

17耶和華對摩西說: 18「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 19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 20你們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做餅當舉祭奉獻;你們舉上,好像舉禾場的舉祭一樣。 21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

22「你們有錯誤的時候,不守耶和華所曉諭摩西的這一切命令, 23就是耶和華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們的,自那日以至你們的世世代代, 24若有誤行,是會眾所不知道的,後來全會眾就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並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5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他們又因自己的錯誤,把供物,就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和贖罪祭,一並奉到耶和華面前。 26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為這罪是百姓誤犯的。

27「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他就要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28那誤行的人犯罪的時候,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29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誤行了甚麼事,必歸一樣的條例。 30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 31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33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裏, 34將他收在監內;因為當怎樣辦他,還沒有指明。 3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36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 39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 40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

41「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