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18:8-32|第28集|地上最好屬天至寶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民數記》的靈修,已經進入到第 18 章後半段了,我們要一起來看第 8 節一直到第 32 節。

這一段長的經文,其實有一個共同主題的,那就是祭司們、利未人們是怎麼樣從上帝那裡得到生活供應的,先看 8 到 15 節。

《民數記》18:8-15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這段經文裡面提到好多祭祀的行為,舉祭啦、素祭啦……等等,若是各位有興趣《滁師陪你吃靈食》的靈修,我們曾經製作過《利未記》這卷書,各位可以追溯一下。《利未記》是在 2018 年 8 月開始,那麼在當中就講了非常清楚,各種祭物的意義,以及舉行祭物的過程,以及帶來的屬靈的衝擊。那在這裡,就不一一的分享。

但是,這段經文很容易給我們看見,那就是:不論是各種不同的祭物,有一些是要全數焚燒,像燔祭就要全數焚燒歸給主,不過,有一些其他的、不同項目的祭物,全部或部分是歸給祭司們。祭司們的生活,就因著這些祭物歸給他們,於是他們就有食物了。

這個祭司們的這種供應的記錄和規則,是代表著上帝看重祭司們,在他們專心事奉,把上帝的心意傳遞給百姓,也為百姓禱告,將百姓的需要上達上帝,成為上帝與百姓的橋樑,或者贖罪等等的事奉當中,祭司必須得到適當供應。

為什麼呢?在第 20 節給我們看到一個答案,讓我們來讀一讀 20 節。

《民數記》18: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亞倫代表著祭司的整個系統,亞倫不可以有產業,不可以有分。「分」的意思就是他的產業了。以色列人中,其他支派可以有土地來耕作,那亞倫和祭司們沒有土地耕作的話,那怎麼維生呢?這裡說耶和華「就是你的分」,意思就是當百姓獻給主耶和華的祭物的時候,一部分就歸給亞倫以及所有的祭司,所以主耶和華就是亞倫的分。亞倫的產業在哪裡呢?亞倫的產業在主耶和華之內。

因著這樣,以上的經文就規定了百姓在獻祭之後,這些祭物是怎麼樣使用,以及怎麼樣歸給祭司的清楚的規定。

第二個段落,是從 21 節一直到 32 節,當時專心事奉上帝的人,祭司當然是一個群體,不過再擴大一點的就是整個利未族,所以除了祭司們之外,那其他利未人又是怎麼樣過生活的呢? 21 節到 32 節就規定的很清楚了,讓我們來讀 21 到 24 節一段典型的經文。

《民數記》18:21-24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這段經文給我們看見,原來各支派必須把各支派的收成十分之一,歸給利未族的人。因為利未人專心事奉主耶和華,他們沒有自己的產業,沒有自己的土地,當然也沒有辦法去耕種。所以他們的生活,就由其他支派付出十分之一給他們,那麼他們就可以專心事奉上帝,就不必為生活憂慮了。這個原則,在舊約整個事奉的系統裡面,是非常清楚的。

雖然我們現在不是摩西時代,離開埃及,在曠野中漂流,這樣過生活了。不過,教會時代真的也是等待進入天上迦南美地的時代,在屬靈意義上,《民數記》的內容仍然提醒我們:利未人要專一地事奉,用現在的角度來看,那就是全職奉獻給主的人,他們應該專心事奉,不要分心,他們應該聚焦在上帝呼召出來,要他們所做的事工上面。那這樣的話,他們怎麼過生活呢?按照這裡的原則,那就是其他支派。其他支派代表著沒有被呼召全職事奉的其他的肢體,就要來支持他們的生活。

一個很重要的焦點,當其他支派把十分之一拿來支持利未人的時候,他們不是把他們十分之一的物質拿給利未人,他們是把十分之一的收成獻給上帝,然後上帝用這個百姓獻給祂的,供應利未人。換句話說,在今天教會的處境之中,全職事奉的工人應該專心於他們的工作,而其他教會的肢體就應該支持他們的工作。不過,這個支持不是支持他的個人,會眾支持聖工,是先把自己的支持歸給上帝,然後上帝將會眾獻給祂的,來支持全職的同工。

這個差別在於哪裡呢?差別在於:當我們願意支持上帝全職工人的時候,我們所獻上的一切,主權不是在自己的身上;我們所獻上的,是歸給上帝,然後上帝來供應所有的同工。

這點非常重要,因為有時候,弟兄姊妹靈性還沒有成熟的時候,會認為我們在供養傳道人,這個觀念是錯的。不是會眾供養傳道人,是會眾甘心樂意將自己所有的獻給主,然後主按著祂的心意,來支持這些傳道同工。

所以,領受從上帝來支持的傳道同工,心中要有敬畏、有感恩。不過,獻上自己的資源來支持傳道工作的會眾,也不應該以自己的奉獻作為驕傲或者是誇口,更不應該有一個心態,覺得因著他的支持,於是供應了傳道人。用這個關係來運作的話,那麼凡是獻上的,或者是接受的,都出於上帝的恩典。這樣子教會的同工和會眾的關係,就走在一條合神心意的道路之中。

願神藉著這一段經文,教導我們,讓我們走在主的旨意當中,經歷上帝豐富的恩典,對於今天的視頻和靈修,各位有任何的回應,或者是反省,歡迎留言在下方,我們一起分享、彼此鼓勵。

願神祝福你,平安。

 

經文:民數記 18:8-32

 

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 9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10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 11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2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13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 14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 15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7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牠的血灑在壇上,把牠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8牠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 19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 20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21「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 22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 23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4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5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26「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27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又如滿酒醡的酒。 28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 29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30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 31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裏辦事的勞。 32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致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