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榮除 牧師 與 利河伯 弟兄:
吳牧師: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好高興,又跟河伯和大家一起靈修。今天我們已經到《尼希米記》第 5 章了。
利弟兄:好快喔!
吳牧師:好快喔!
利弟兄:是第幾集?
吳牧師:我也想不起來第幾集了。
吳牧師:《尼希米記》第 5 章給我看到尼希米真是不簡單。
利弟兄:真是不簡單,這章有發生很多事情。
吳牧師:是啊,因為前面你還記得嗎?他們有很多敵人,對不對?
利弟兄:對。
吳牧師:那個敵人反對的力量越來越強。
利弟兄:是啊,是啊。那個都是外國的敵人。
吳牧師:外敵啊!但是這一章,好慘!外患內憂!
利弟兄:有內憂有外患這樣。
吳牧師:對對對,這一章的內憂真的是非常令人生氣。
利弟兄:非常令人生氣嗎?
吳牧師:不然你看看《尼希米記》前面⋯⋯
利弟兄:ok。
吳牧師:那幾節可以告訴我們他發生了什麼事。
尼西米用智慧處理不公義的事
利弟兄:是是是,第 1 節到第 5 節提到說百姓開始抱怨,因為他們說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房屋,都典當出去了。
吳牧師:對啊。
利弟兄:不過牧師我第一次看的時候,有點不太瞭解,所以請教問您,為什麼他們會窮到這個程度?
吳牧師:當時他們第一,當然本來就是亡國的,所以不會有什麼太富有的人,應該是!但是呢?加上一個很重要因素,就是經文這裡提的,就是那些貴冑、做官的人,那些領袖還欺壓他們,主要的欺壓就是趁窮人沒錢的時候,借錢給他們收高利貸。
利弟兄:喔!高利貸。
吳牧師:你有沒有還過卡債啊?
利弟兄:沒有啊。感謝主!感謝主!
吳牧師:你假如進入卡債,你真是萬世不復!
利弟兄:對!永劫不復!
吳牧師:永劫不復!那有點像這樣子!你永遠還不完。那當時的人就很慘,就是你剛剛講到的那幾節經文,那些人甚至把兒女都當成奴婢賣掉,或者是讓他們去從事很多工作來賺錢。
利弟兄:但是上帝對於這樣子的事情應該是有明文禁止的。
吳牧師:我起碼記得摩西在《出埃及記》有提到
利弟兄:是!
吳牧師:有提過這種的律法。
利弟兄:ok。
吳牧師:不然你去問問小冰。
利弟兄:好!小冰請問,從《出埃及記》裡面的教導,摩西是怎麼教導以色列人有關借錢跟利息的事情呢?
小冰: 從《出埃及記》22:25-27的教導中,我們可以得知摩西教導以色列人不可向自己的兄弟收取利息,但可以向外邦人收取利息。 如果以色列人借錢給自己的兄弟,不應該向他們收取高利貸。
吳牧師:你看,小冰就提到《出埃及記》 22 章 25 節對吧?
利弟兄:是是。
吳牧師:那裡摩西講得非常清楚了,你借錢給自己的兄弟,不可以收利息的。
利弟兄:很清楚啦!對啊!
吳牧師:所以那個時候的那些領袖的確違反了摩西的教訓,竟然跟自己人收利息,那不是自己欺負自己嗎?這是不對的,所以尼希米非常激烈的反應,對不對?
利弟兄:是是是。
吳牧師:我繼續看下去尼希米的反應,第 1節及第 6 節說「他發怒」。
利弟兄:好生氣喔。
吳牧師:生氣啊!當然!我在距離現在幾千年前…..
利弟兄:哈哈哈。有幾千年嗎?沒有啦!
吳牧師:喔!有有有!我在幾千年之後的現在讀這段經文都還很生氣!怎麼可以這樣欺負窮人,怎麼可以這樣?所以尼希米必須要去處理這件事。
利弟兄:ok!尼希米作為省長,他應該要採取一些行政手段吧?
吳牧師:應該要,他是有權力處理的。
利弟兄:是。
吳牧師:所以下面的經文就給我看見,他不只發怒,他還要籌劃對策。
利弟兄:喔!ok!
吳牧師:然後他的對策很簡單,那就是喚起百姓的共鳴。
利弟兄:喔!所以…與其就是對付公堂。
吳牧師:對。
利弟兄:他先招聚了民意。
吳牧師:對,他招聚大會把百姓找過來,然後他就開始責備這些貴冑。
利弟兄:喔!那他們很沒面子!
吳牧師:當然沒面子,他說我們現在要把自己的百姓釋放出來都來不及,你怎麼可以奴役自己人呢?
利弟兄:對啊。
吳牧師:那麼聖經說這些貴冑無話可說。
利弟兄:是。
吳牧師:認罪囉!是不是啊?那之後尼希米就告訴百姓是他們的不對,尼希米不只指出他們的不對,你覺得只講人家不對,人家會不會學好?
利弟兄:要有理有據的指出!
吳牧師:對啊。
利弟兄:是。牧師,我發現尼希米走得很前面。
吳牧師:很前面。
利弟兄:是啊!對於現在這個時代,我們不是很常談社會正義、司法正義的事情嗎?
吳牧師:是啊。
利弟兄:他走得很前面。
吳牧師:是啊。
利弟兄:他有網軍的。
吳牧師:對,哈哈哈。對,他有群眾基礎。
利弟兄:是啊!是啊!
吳牧師:是啊!而且不只這樣,他還告訴貴冑,就在這個大會之中,應該怎麼做。
利弟兄:所以牧師,尼希米除了糾正他們的問題以外,他也提出怎麼樣讓他們回歸正道,他們應該怎麼做!
吳牧師:是!這個教育理論!不只是告訴人家錯,還要告訴人家對的是什麼。所以尼希米也應該是個教育學家。
利弟兄:他是個教育學家。
吳牧師:對啊!那在這些群眾的眾目睽睽之下。
利弟兄:是是。
吳牧師:尼希米還做了一件事情。
利弟兄:還做了一件事情嗎?
吳牧師:太有智慧了,你往下讀看看是什麼事情。
利弟兄:喔!還邀請祭司做見證。
吳牧師:對,這一招厲害喔。
利弟兄:厲害。
吳牧師:祭司出現了,就好像現在我們找一個權威人士在場一樣。這個祭司一出席,他們、貴胄們所做的決定就列入記錄了!所以他們必須要這樣做!於是尼希米就完成了整理內部的問題。不過這章經文我覺得最讓我心中有共鳴的,除了尼希米的智慧之外,是最後一個段落,前面講到尼希米很有智慧,去處理這些內部問題,但是他會這樣處理,是因為後面那個段落記載他個人的經歷。
尼西米以身作則,使眾人順服
利弟兄:喔!這很偉大!
吳牧師:偉大啊。
利弟兄:他沒領薪水。
吳牧師:是。
利弟兄:表示他回來猶大地做省長,整件事情都沒領薪水。
吳牧師:對啊。
利弟兄:那肯定說明了一件事。
吳牧師:他做義工。
利弟兄:肯定說明他本來賺的不少。
吳牧師:當然啦。他做酒政⋯⋯
利弟兄:才會有足夠的金錢。
吳牧師:我相信他以做酒政的職位⋯⋯
利弟兄:是。
吳牧師:應該是很高收入的。
利弟兄:沒錯。
吳牧師:不過高收入的人不一定會捨己。
利弟兄:沒錯!所以尼希米就是以身作則!
吳牧師:是,以身作則。
利弟兄:他讓自己成為一個最好的範例,所以他在人民面前、在貴冑面前,就更有話語權了。
吳牧師:對啊!自己先行出來,之後再要求別人做。
利弟兄:沒錯。
吳牧師:那別人也沒話講。
利弟兄:對啊!對啊!那尼希米不只很會讀聖經,他是一個聖經的教導學家,他其實也是一個很好的政治人物。
吳牧師:當然。
利弟兄:是啊!是很有手段的。
吳牧師:講手段好像很負面!
利弟兄:手段是算負面嗎?那,牧師,我對今天的經文我有一個特別的發現,我發現原來上帝也使用尼希米的這些智慧跟謀劃。
吳牧師:對。
敬畏耶和華,行公義必得著智慧的心
利弟兄:好像我們有時候在追求公義的事情上,我們都會很直率的表達我們自己的看法,有時候就太不經大腦了,但尼希米顯然是深思熟慮過的。
吳牧師:是。
利弟兄:面對這樣的情景,他想要達到他想要重建神所賜的律法,他是有計畫過的,他也策動各方人士來完成,其實是很合理的事,也是很合乎聖經教導的,所以我想上帝也使用人的智慧在這裡。
吳牧師:當然,當然。一個大的改革不只是一股的熱心,更是要有天上的智慧,更是要有神的話語做基礎。
利弟兄:沒錯。
吳牧師:所以尼希米對內部的改革真的有從《出埃及記》的聖經教導!
利弟兄:沒錯!沒錯!沒錯!
吳牧師:摩西講得很清楚。
利弟兄:對。
吳牧師:是啊!那這一章聖經真的是給我們方方面面看見尼希米遇到的困難、解決的方法,其實給我們很多提醒,對不對?
利弟兄:在生活中應該有很多應用的地方。
吳牧師:是,是啊!太豐富了,雖然是一卷很古舊的經文,但是跟我們今天其實是息息相關。
利弟兄:沒錯。
吳牧師:的確,好好讀聖經,一定能得到天上的智慧!繼續靈修!再見!
經文:尼希米記 5:1-19
1百姓和他們的妻大大呼號,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 2有的說:「我們和兒女人口眾多,要去得糧食度命」; 3有的說:「我們典了田地、葡萄園、房屋,要得糧食充飢」; 4有的說:「我們已經指着田地、葡萄園,借了錢給王納稅。 5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作人的僕婢,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我們並無力拯救,因為我們的田地、葡萄園已經歸了別人。」
6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便甚發怒。 7我心裏籌劃,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 8我對他們說:「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你們還要賣弟兄,使我們贖回來嗎?」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 9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善!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不然,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 10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 11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 12眾人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要,必照你的話行。」我就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必照着所應許的而行。 13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着所應許的去行。
尼希米大公無私
14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 15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 16並且我恆心修造城牆,並沒有置買田地;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裏做工。 17除了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以外,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 18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些飛禽;每十日一次,多預備各樣的酒。雖然如此,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 19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