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24集|比妓女糟仍可歸正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們要繼續從《以西結書》 16 章的下半段,也就是 30 節一直到 63 節一起來靈修。雖然是下半段,也挺長的,但是沿襲著上一集的思維,下面這段經文也挺好瞭解的。上一集說到耶路撒冷城用一個人來比擬的話,那麼這個城就好像一個棄嬰,但是主耶和華照顧她,好好培養她,終於成人了。只不過成人了之後卻成為一個妓女,去敬拜別神,於是主的審判就來到了。

今天的經文就要對這一個來比擬耶路撒冷的這個成人女子多一點瞭解了,她不只是妓女, 30 到 34 節還告訴我們她比妓女還不如,來看看經文。

《以西結書》16:30-34
「主耶和華說:你行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妓女所行的,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高臺,你卻藐視賞賜,不像妓女。哎!你這行淫的妻啊,寧肯接外人,不接丈夫。凡妓女是得人贈送,你反倒贈送你所愛的人,賄賂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你行淫與別的婦女相反,因為不是人從你行淫;你既贈送人,人並不贈送你;所以你與別的婦女相反。」

這段經文說什麼呢?這段經文說,假如是個妓女的話,與人行淫還會有報酬的,不過耶路撒冷城敬拜偶像,與偶像行淫,還要付出東西給偶像,那不就是比妓女還不如嗎?後面的經文就繼續描述了,我們不再讀,各位可以繼續看下去,從 35 節一直到 41 節,那邊都講到這一些耶路撒冷城的百姓竟然不只是敬拜偶像,然後拿東西奉獻給偶像,然後甚至把兒女奉獻給偶像,就好像一個妓女不只是與人行淫,沒有得到東西,還要把東西給人啊!多麼的愚蠢對嗎?所以,神面對這樣子的百姓必定審判,但是神的審判不是要虐待祂的百姓,是要挽回祂的百姓,所以 42 和 43 節就講出了神心中的目的了。

《以西結書》16:42-43
「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惱怒。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你就不再貪淫,行那一切可憎的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其中的目的當然就是要讓耶路撒冷城回頭、停止行淫、停止敬拜偶像,歸回到主的面前。

繼續了 42 和 43 節主對這個城的盼望之後, 44 節開始,又對耶路撒冷城他們當時違背神的這些行為,又有一個更深刻的描寫,各位可以看經文,大致的意思其實也是用一種擬人法的角度去寫的,他說耶路撒冷城的父親是亞摩利人,母親是赫人,她還有姊妹呢!姊姊是什麼呢?姊姊是撒馬利亞,妹妹是所多瑪。當然,這些人際關係都是比喻,就是說耶路撒冷城她還有左右的鄰舍,那就是她的姊妹。

我們一聽她姊妹的名字,就可以回顧一點點歷史了,她的姊姊撒馬利亞代表的是什麼呢?代表著是猶太人與外邦人通婚之後所留下來的後代。那所多瑪就更不用說了,舊約裡面,所多瑪根本就是一個罪惡之城,不只父母是外邦人,她的姊姊妹妹也是這樣子的一種悖逆的城市,但是在這段經文裡面,描寫出耶路撒冷城比她們的姊妹都不如。換句話說,耶路撒冷城所犯的罪惡比撒馬利亞、比所多瑪還嚴重!有這樣的一個罪惡的比較,就給我們看見,在神的眼中,耶路撒冷城是犯了何等大的罪惡,所以他們必定會面臨何等大的審判。

當然,我們再一次回到《以西結書》寫作目的,這不是一本懲罰自己百姓的記事本,這是一本要挽回自己百姓的先知書,所以在這一種真實描寫之後,在第 60 到第 63 節,主講出了祂最後的心願。

《以西結書》16:60-63
「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著前約。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那麼在 60 和 63 節的經文裡面,就給我們很清楚地看出來,雖然耶路撒冷城是如此敵對神、離棄神、違背盟約,但是主仍然記住祂與耶路撒冷當初所立的約。這一個盟約,主守住的,現在就等待著耶路撒冷城願意悔改、歸回,於是可以重立盟約,這就是先知《以西結書》為什麼要寫下來,用盡方法要百姓歸回。

求主恩待,讓我們看完這一段《以西結書》的信息,再一次思考我們在與主的盟約中,是不是守住盟約、忠心跟隨呢?

願主帶領、願主祝福,平安!

 

經文:以西結書 16:30-63

 

30「你的心何等脆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做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的妓女所做的, 31在各個街頭建造土墩,在各廣場上築高臺;但你藐視行淫的賞金,又不像妓女。 32你這行淫的妻子啊,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 33凡妓女都是得人贈禮,你反倒餽贈你所愛的人,倒貼他們,使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 34你的淫行與其他婦女相反,不是人要求與你行淫;是你給人賞金,不是人給你賞金;你是相反的。」

35「你這妓女啊,要聽耶和華的話。 36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放縱情慾,露出下體,與你所愛的行淫,因你敬拜一切可憎的偶像,就像自己兒女的血獻給它們, 37所以,看哪,我要聚集所有與你交歡的情人,不論是你所愛的或你所恨的,聚集他們從四圍到你那裏來;我要在他們面前暴露你的下體,使他們看盡你的下體。 38我也要審判你,如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要在憤怒和妒忌中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 39我要把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土墩,毀壞你的高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美麗的寶物,留下你赤身露體。 40他們必聚集眾人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 41用火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女眼前審判你。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你也不再給賞金。 42我止息了向你所發的憤怒,我的妒忌也離開了你;這樣,我就平靜,不再惱怒。 43因你不追念幼年的日子,反而在這一切的事上惹我發烈怒,所以,看哪,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在你頭上。在你一切可憎的事上,你不是還行了淫亂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44「看哪,凡說俗語的必用這俗語攻擊你,說:『有其母必有其女。』 45你實在是你母親的女兒,厭棄丈夫和兒女;你也是你姊妹的姊妹,厭棄丈夫和兒女。你的母親是赫人,父親是亞摩利人。 46你的姊姊是撒瑪利亞,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北邊;你的妹妹是所多瑪,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南邊。 47你不只效法她們的行為,照她們可憎的事去做,不消多時,你所做的一切就比她們更惡。 48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的妹妹所多瑪與她的女兒們並未做你和你女兒們所做的事。 49看哪,你的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女兒們都驕傲,糧源充足,大享安逸,卻不扶持困苦和貧窮人的手。 50她們狂傲,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我看見了就把她們除掉。 51撒瑪利亞所犯的罪不及你的一半,你所做可憎的事比她更多;比起你所做這一切可憎的事,你的姊妹倒顯為義。 52你既為你的姊妹辯護,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可憎,她們比你倒顯為義;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義,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

53「我必使她們被擄的歸回,使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並與你一起被擄的都歸回; 54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為所做的一切抱愧,讓她們得到安慰。 55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必回復原狀;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必回復原狀;你和你的女兒們也必回復原狀。 56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妹妹所多瑪豈不是你口中的笑柄嗎? 57在你的惡行顯露以前,那受了凌辱的亞蘭女兒們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女兒們,都在四圍藐視你。 58耶和華說:你的淫蕩和可憎之事,你自己要擔當。」
永遠的約

59「主耶和華如此說:你這輕看誓言而背約的,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你。 60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我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 61當你接納你的姊姊和妹妹時,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賞給你做女兒,卻不是按著我與你所立的約。 62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63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惡行時,心中追念,自覺慚愧,又因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