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48:1-20|地業均分工作蒙福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先知《以西結書》的靈修,我們已經進入到最後一章,第 48 章了,這一章我們要分成兩次,今天的這一次,是從第 1 節到第 20 節,講到一些分地的重要記錄,先讓我們來看第 1 節到第 7 節的經文。

 

分別為聖

《以西結書》48:1-7
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北頭,由希特倫往哈馬口,到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靠著哈馬地,是但的一分。挨著但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一分。挨著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分。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的一分。挨著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的一分。挨著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呂便的一分。挨著呂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的一分。

1 節到 7 節的經文給我們看見,前面提到他們要分地,現在有七個支派所分的地的地界記錄在這裡了。在七個支派分地完了之後,接下來從第 8 節一直到第 14 節,就插入了一段七個支派分地完之後,也要有一片保留起來的地業,做一個很特別的用途。到底是什麼用途呢?讓我們來看第 8 到第 9 節的經文。

《以西結書》48:8-9
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二萬五千肘。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各分之地相同,聖地當在其中。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第 8 節、第 9 節已經給我們看見了,這一片保留起來的特別用地,叫做「當獻的供地」。這一片地,接著猶大支派的分地的邊緣保留起來。為什麼呢?因為在當中,也要給撒督眾祭司的後代一部分,而且在這當獻的供地裡面,還要包括聖殿要建立其中。

在這個當獻的供地的規劃裡面,給我們看見,百姓當然得地了,不過,在百姓得地這一個重要分配裡面,必須一片要留起來做特定用途的,這個特定用途,當然是分別為聖的,於是這一片地的意義,就產生了一個很重要的轉變。土地都一樣,都是從上帝而來,不過百姓分了地之後,必須要心中存著與眾人不同的觀念,這個叫做「分別為聖」,所以也要在所得的地當中,劃分出一片特殊用途的地,在這一片特殊用途的地裡面,不只是建造聖殿,也要提供在聖殿中事奉的眾祭司,以及利未人他們的生活空間。

在這個規劃裡面,給我們學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課,那就是:在百姓的生活之中,絕對不能夠離開分別為聖的思想。用一個土地的劃分來呈現這個思想,是一個很具體的。我們可以想像,當不同支派在自己的分地當中過生活的時候,還會想到,原來在我們的境界裡面,有一片是分別為聖的土地,這個就是一個具體而微的,用大片土地來做的教學模式。

好了,當第 8 到第 14 節講完這一片分別為聖、當獻的供地之後,接下來,我們來看 15 到 20 節這個段落,我們只要讀 15 節,就能明白這個段落的重點了,讓我們看第 48 章 15 節的經文。

《以西結書》48:15
這二萬五千肘前面所剩下五千肘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

這段經文是講到,剛剛所說的分別為聖的那個當獻的供地裡面,又要劃分出其中一塊四方形的地作為「俗用」。什麼叫做「俗用」呢?「俗用」就是「普通的使用」,在分別為聖的這一大片地裡面,留下一片作為普通的使用。普通的使用是怎麼使用法呢?在當中要蓋一座城,「城」的意思當然就是要居住人的。為什麼要有一個普通使用的城池蓋在一個分別為聖的段落呢?那是因為在分別為聖的當獻的供地裡面,人也是要生活的,人也是要每天的生活所需、供應,以及分別為聖的當獻的供地上,工作的時候,一切的支援,所以要有一片普通使用,就是經文所謂的「俗用」的城池。

這個觀念其實帶給我們極大的提醒,那就是:在我們的人生思維裡面,我們當然信耶穌之後,就得了主所給的恩典和產業。當然,永恆的產業在天上,不過,地上我們有主的恩典同在,於是在我們的生活行為、工作職場等等,我們應該帶著一個分別為聖的思想去過生活,但是在分別為聖的思維之中,並不是叫我們不食人間煙火,我們還是過著普通的生活,就是這裡所謂的「俗用」的涵義。

在日常的生活裡面,見證出「分別為聖」的生命意義,這就是今天基督徒我們跟隨主的一個行為指標。而這個指標,先知以西結老早就在他的異象中記錄下來,給我們後代人一個永恆的指引。

願神帶領我們,可以在這個指標之下,過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

願神祝福你,平安。

 

經文:以西結書 48:1-20

 

1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北頭,由希特倫往哈馬口,到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靠着哈馬地(各支派的地都有東西的邊界),是但的一分。 2挨着但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一分。 3挨着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分。 4挨着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的一分。 5挨着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的一分。 6挨着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呂便的一分。 7挨着呂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的一分。

8挨着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二萬五千肘。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各分之地相同,聖地當在其中。 9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10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肘,西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南長二萬五千肘。耶和華的聖地當在其中。 11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 12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着利未人的地界。 13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 14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15這二萬五千肘前面所剩下五千肘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 16城的尺寸乃是如此: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 17城必有郊野,向北二百五十肘,向南二百五十肘,向東二百五十肘,向西二百五十肘。 18靠着聖供地的餘地,東長一萬肘,西長一萬肘,要與聖供地相等;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 19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 20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是四方的: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五千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