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2:11-36|失落的下一代

吳榮滁 牧師: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我們繼續《撒母耳記上》第 2 章下半部,那就是 11 到 36 節這個段落。那麼在前面記載完了「哈拿之歌」之後,下面就記載了以利這個家庭。以利是當時的祭司,那麼他兩個兒子也是祭司,不過他的這兩個兒子,聖經說他們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的。

不認識耶和華的人,也可以作祭司嗎?真是摻雜在裡面了!於是,他們怎麼樣不認識耶和華?怎麼作惡呢?下面就舉了兩個例子。下面的例子就是人家在獻祭肉的時候,在煮祭肉的時候,這個這兩個人的手下,拿那個三齒叉,往那個鍋子裡面一插,插到什麼,就拿什麼。這個是非常不合祭祀的條例的,因為祭祀都有正常的過程,你這樣子做,是非常不尊敬主的。

不只這樣,下面還記了第二件事,人家要這個焚燒祭物之前,要把脂油從祭物的身上分開,之後獻脂油,不過,這個祭司的手下就把祭肉搶過來了。人家說:「不可以啊!我們要先把脂油獻給主啊!」他說:「不可以!不行啦!」就搶過來,所以這些行徑給我們看見,這兩個孩子,的確是不肖之子,他們根本不懂得作祭司應該如何去做,摻雜在這一個祭司爸爸的工作裡面。

這些的罪行,主用一句話作了一個結論,那就是第 17 節,讓我們來看這節經文。

《撒母耳記上》2:17
17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講完了這兩個藐視耶和華的兩個兒子之後呢, 18 節開始,又把目光回到撒母耳的身上了,講到他逐漸長大,講到他母親每一年都給他帶一件外袍,也講到主耶和華繼續大大地賜福他的母親哈拿。

哈拿久久不能生孩子,後來得到撒母耳之後,將撒母耳奉獻給主,但是主應許她,之後她又接著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真是蒙主恩待!

當鏡頭轉回撒母耳和撒母耳的媽媽哈拿之後,下面又開始講以利的家庭, 22 到 26 節是以利知道了他兩個兒子的惡行之後,教導這兩個兒子,叫他們不能再這樣做,只不過兒子還是不聽。一直到 25 節,講完了以利家族的之後, 26 節又插入了一句對撒母耳的記錄,我們來看這一節經文。

《撒母耳記上》2:26
26 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26 節雖然短,但是卻給我們看見「耶和華越發喜愛他」,假如我們把剛剛所講的這段落稍微沉澱一下,就會想到這裡一再講出對比對嗎?以利兒子的問題,然後看到撒母耳和哈拿的蒙福;之後又講到以利的父親教導這兩個孩子,但這兩個孩子惡性不改;之後又講到撒母耳蒙主喜悅,這種的對比,是不是讓我們想到上一集哈拿的禱告,那個智慧詩的部分,就是第 2 章第 4 到第 10 節,就講到主耶和華可以在人生、經濟、政治各方面使人高升,也能使人下降。這種對比的禱告,就在現實生活中看到了。的確,主使撒母耳和他的母親高升,也能使以利和他兩個兒子衰微。

接下來的經文從 27 節開始,就出現了一個神人。「神人」的意思就是與神非常親近,傳神旨意的一個人,來找以利了,我們來看部分神人跟以利的對話,那就是從 27 到 30 節。

《撒母耳記上》2:27-30
27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29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的確,在這一段神人告訴以利的話裡面,指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以利尊重自己的兒子勝於尊重主,所以讓這兩個兒子行惡到如今。當然這樣子繼續行惡,帶來的後果非常悲慘。

那麼從 31 節開始,神人就預告了他們會遇到非常悲慘的下場,在後面的經文,也給我們看見這些悲慘的下場是真實發生的,以利在同一天失去了兩個兒子,以利也同時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當然這個是下回分解了,不過這段經文,給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提醒,這個提醒其實是沿襲著「哈拿之歌」的思路發展而來的,那就是:人要敬畏主、人要讚美主,人也要順服主的引導,否則,大能的主耶和華可以讓你高升,也可以讓你衰微,可以讓你永存,也可以讓你下陰間。這一種的智慧詩的形式,在「哈拿之歌」之後,就用一段歷史的事件和個案來說明「哈拿之歌」屬靈的原則。

求主帶領,這個屬靈原則其實貫徹了《撒母耳記上下》,因著這樣的一個敬虔婦女,在主裡面的一個屬靈洞察力,竟然給我們帶出了整卷書閱讀的一個重要方針。這卷書還很長,我們可以繼續耐心的從裡面一起靈修,從當中得著主對我們的提醒和鼓勵。

願神祝福你,平安。

 

經文:撒母耳記上 2:11-36

 

11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

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13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14將叉子往罐裏,或鼎裏,或釜裏,或鍋裏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15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16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17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18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着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19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着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20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21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22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23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24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26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27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28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29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30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31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32在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33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34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35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36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