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自己益處的生命

創14:1~24

此章一開始就描寫了一場有關四王與五王的戰爭,這場戰爭的結果顯示出五王被四王所打敗,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那為什麼要記載這場戰爭呢?因為亞伯拉罕的姪子羅得剛好住在所多瑪,羅得的財物不但被擄去,人也被四王給擄走了,在當中逃出來的人就把這事告訴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一聽見這事,就召集他家族的精壯戰士三百一十八人,亞伯拉罕一行人追上他們,就殺敗他們,聖經告訴我們亞伯拉罕奪回被搶走的一切,又搶救了他姪兒羅得和他所有的財物、婦女,和其他被擄的人。

在創世記十三章記載當亞伯拉罕跟羅得要分開的時候,亞伯拉罕讓羅得先選土地,然而羅得沒有因為過去亞伯拉罕是他的長輩,甚至沒有顧慮到亞伯拉罕過去這麼照顧他,羅得不但沒有回絕這個優先選擇的權利,竟然還選了一個最好的平原,按著聖經的記載亞伯拉罕並沒有因此而對羅得生氣,甚至是責備。

在此章我們更是看到亞伯拉罕對羅得的愛是真實的,羅得雖然過去這樣對待他,但是當羅得遇到危險的時候,亞伯拉罕沒有任何的遲疑,馬上就召集人馬去救他。

神保守亞伯拉罕,讓亞伯拉罕可以順利的解救人質,並奪回所有一切被搶的人口、財物,難人可貴的是,按著當時的文化,這些的戰利品原本是屬於亞伯拉罕的,但是亞伯拉罕卻分文未取。

從亞伯拉罕的身上,我們可以學習到幾件功課:

一.   亞伯拉罕並不計較過去羅得所對他做的事,亞伯拉罕的行動與他心所想的是一致的,當羅得遇上危險的時候,亞伯拉罕盡他的全力幫助羅得,亞伯拉罕對家人的忠誠是可以為家人付上生命的代價。

二.   亞伯拉罕在幫助人的事上,是為了「愛人」、「關心人」,而不是為了得到更高的財富。

思想:

1. 我們愛家人像亞伯拉罕愛自己的姪子一樣嗎?如果不是,那麼我們與家人的關係出了什麼問題呢?

2.我們幫助別人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呢?是為了錢、為了自己有好名聲,還是單純的希望可以幫助對方度過難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