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七章24-37節
24耶穌從那裡起身,往推羅、西頓的境內去,
進了一家,不願意人知道,卻隱藏不住。
25當下,有一個婦人,他的小女兒被污鬼附著,
聽見耶穌的事,就來俯伏在他腳前。
26這婦人是希利尼人,屬敘利腓尼基族。他求耶穌趕出那鬼離開他的女兒。
27耶穌對他說:讓兒女們先吃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28婦人回答說:主啊,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
29耶穌對他說:因這句話,你回去吧;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
30他就回家去,見小孩子躺在床上,鬼已經出去了。
31耶穌又離了推羅的境界,經過西頓,就從低加波利境內來到加利利海。
32有人帶著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耶穌,求他按手在他身上。
33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頭,
34望天歎息,對他說:以法大!就是說:開了吧!
35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
36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人;但他越發囑咐,他們越發傳揚開了。
37眾人分外希奇,說:他所做的事都好,
他連聾子也叫他們聽見,啞巴也叫他們說話。
馬可福音七章24-37節記載主耶穌為敘利亞的非尼基婦人的小女兒趕鬼和醫好耳聾舌結聾啞的人。
當時主耶穌從革尼撒勒地方(六53)往加利利以北,
位於腓尼基境內(即今黎巴嫩)的地中海港口市鎮推羅、西頓。推羅、西頓在以賽亞書23章、約珥書三4提及曾是被上帝咒詛之地。
首先,從主耶穌為敘利亞的非尼基婦人的小女兒趕鬼神蹟,我們看見這位外邦婦人身為母親且曾聽見耶穌的事,
她替她那被污鬼附著的小女兒俯伏在耶穌腳前。
她懇求耶穌趕出那污鬼離開她的小女兒。
27節耶穌對這位母親說:「讓兒女們先喫飽,不如拿兒女的餅去給狗喫。」
身為讀者的我們會以為這句話耶穌種族歧視!將外邦人看成是狗!
原文的狗字,實際上是指一般人家中所飼養的小孩子寵物玩伴家狗puppy或小犬,
並沒有意味「野狗」這一類藐視的含義。也或許由於猶太人常以狗比喻形容外邦人,
所以耶穌也有可能要試驗幫助這婦人的信心,故意用玩笑性的口吻表達猶太人應優先獲得彌賽亞所賜福氣,而不是外邦人!
但也有可能這句話是主耶穌引用當時流行的諺語、格言。
緊接著28節婦人回答說:主啊,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
從這句話看見婦人稱呼耶穌為「主」,這是馬可福音中耶穌被稱為主的唯一一次。
且從婦人稱呼耶穌為「主」,讓我們看見婦人對耶穌的信心信仰與認知程度。
這外邦婦人母親只因為「聽見耶穌的事」,就相信耶穌,稱呼耶穌為主。
由此且對照『馬太福音15:28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從那時候,她女兒就好了。』
可見這婦人深信耶穌能醫治她的小女兒,且令主耶穌稱讚這婦人對祂真實的大信心!
接著她抓住耶穌的話『狗』,謙卑地承認她自己的身分不過是一隻狗,且又勇敢地宣稱『家狗』是屬於主人的,
牠有權吃主人兒女所不要了的碎餅。所以回答耶穌說:主啊,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
而當她對耶穌說「主啊,可是桌底下的小狗也吃孩子剩下的碎屑呀」這句話時,開啟了耶穌的眼光,
使祂發現這外邦母親婦人對耶穌的認識比起猶太人是有更明亮的眼睛和敏銳的心靈,讓耶穌感到「非常驚奇」一樣。
因而緊接著29節耶穌對她說:因這句話,你回去吧;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
這個神蹟顯明耶穌莫大的能力勝過污鬼,並且祂透過說話就讓污鬼離開人!祂不必親身親臨現場就能命令污鬼離開,祂的能力超越任何空間的限制。
我們對主耶穌的認識,像這位外邦母親婦人嗎?
我們曾經俯伏在耶穌腳前嗎?
另外,31節耶穌又離開了推羅的境界,經過西頓,就從低加波利境內來到加利利海。
讓我們看見主耶穌的行程先往北到西頓,再轉東邊到低加波利的境內,最後往南來到加利利海,相當的迂迴曲折。
而接下來的這件事只記載在馬可福音。就是認識相信耶穌的有心朋友帶著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主耶穌,求耶穌按手在耳聾舌結的人身上。
這群認識相信耶穌的有心朋友渴望耶穌治好這耳聾舌結的人。
這一次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頭,
接著耶穌望天歎息,用亞蘭文對他說:開了吧!(以法大!) 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
讓我們看見主耶穌用祂的方式,打開這耳聾舌結者能聽見能說話!主耶穌賜福醫治這耳聾舌結者,以全新的人開始他的未來新生命新生活!
當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人;但祂越發囑咐,他們越發傳揚主耶穌醫治這耳聾舌結者。
以致眾人分外希奇,說:祂所做的事都好,祂連聾子也叫他們聽見,啞巴也叫他們說話。
我們是否願意像認識相信耶穌的有心朋友帶人來見耶穌呢?
我們是否傳揚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