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滲透力

約翰一書2:1-29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赦免是公義的,其內容是憐憫、寬恕的愛。約翰福音第三章17節:「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罪,帶給人的就是死亡(參,羅馬書6:23),卻因為耶穌基督憐憫的愛,原本造成人類死亡代價的罪,將因基督而獲得神的赦免。耶穌來到這世界,就是為了要表明神對世界上所有的人的愛(參,約翰福音3:16)。

如果我們遵守神的命令,就知道我們認識他。應該照耶穌基督的言行來生活;這樣我們就有他的生命。「認識」的意思是經過直接的接觸而認識。一個認識神的人,是與神有直接接觸過,不是妄自的想像,也不是只是從別人的聽到。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必須在他的行為上顯明確實遵行神的道,包括了聖經上所有的教訓、勸勉、指引。真正的愛神,就是實踐神的道。彼此相愛是耶穌對門徒早有的勉勵。主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4—35)。光和黑暗是不能並存在同一個空間的。就像在一個人的身上若是有愛,就不會有恨。好像在一間房屋內,若是有光照耀的地方,黑暗一定會消失。住在光明當中有「光」在導引的人,是不會使人「失足犯罪」,不會成為別人跌倒的絆腳石。基督愛的滲透力可以把使人離棄神救恩的絆腳石從人的生命中移除。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世界上,有許多誘惑隱身在我們生活的每個周遭,誘惑著人離開神的教訓。看來似乎是一段美麗動容的感情生活,卻可能是出軌的婚變序曲;功成名就的努力,也許只是驕矜自恃的誇口,來自世界種種情慾的事攔阻人認識神。一個不認識神的人,就不知甚麼是愛;經歷耶穌基督十字架大愛的人,認識天父也知道何為愛,並且行出愛。

默想

我真的認識神嗎?若是,我有因為經歷耶穌基督十字架捨身的救贖大愛,活出愛的言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