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離神的國有多遠?

經文:馬可福音12章28-34節

【可12:28-34】《最大的誡命》

猶太文士由舊約的律法誡命中逐漸發展累積出來613條規條,有些宗教領袖按大小輕重嘗試把它們定出主次分別,今有一個文士聽到耶穌回答撒都該人有關復活的問題,覺得耶穌回答的很好,就來問耶穌這樣的一個問題:「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v.28)」耶穌言簡意賅的把誡命的精髓指出,「我們神是獨一的主。(v.29)」他是惟一配得我們向他敬拜的神,所以耶穌提醒我們最重要的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v.30)。其次……要愛人如己……(v.31)」

耶穌指出誡命中的兩大原則:愛神、愛人。當人全心全意地愛神,又關心其他人好像關心自己一樣,人就達到神設立十誡和律法的原意要求了。耶穌的話直接引自舊約(申6:4-5;利19:6),這也是猶太人信守不渝的教訓,耶穌以這兩個原則總結了神所有的誡命。這位文士不但完全認同耶穌說的話,並且領悟到實踐這愛比獻祭徒具儀式要好許多。耶穌聽了他的回答立刻稱讚他:「你離神的國不遠了。(v.34)」

離神的國不遠卻是仍未到達,在耶穌心目中,只有藉著人子受死復活得贖的人,才能真正享受最完美的神國(約3:3,14-15)。這位文士下一步就要建立對耶穌的信心,然而,這也是最難的一步。有人會歡喜領受這道(路19:1-10),有人卻是心中為難(可10:17-23)。神的國到底有多遠,端在你心如何回應神的話語!

默想:誡命的總歸就是愛,基督徒如何將信仰表達出來,讓人能夠體會經歷神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