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経文,是先知耶利米為猶大苦難的哀哭,是一首個人性的哀歌,自歎他是上帝忿怒下遭殃的人,終日身心備受攻擊,而攻擊者竟是神自己(v.1-18)。但同時他也認為上帝的懲罰臨到,是為了要糾正祂子民的劣行,為了使他們能誠心歸向祂;上帝將從苦難中彰顯祂慈愛的照顧,更應許祂永恆不變的愛。
先知耶利米藉著「耶和華忿怒的杖 (v.1)」,引喻以色列人將遭受的痛苦,是上帝在祂子民身上親手的作為。因先知們曾一致向這不信的國家斷言: 上帝可以、且將會使用外邦人的軍隊來懲罰以色列人,因為他們不斷違背上帝的律法。
先知 使用了一連串的比喻進一步的描述了各種懲罰:「疾病(v.4)」、「圍困(v.5)」、「黑暗(v.6)、「監禁(v.7-9)、「猛獸(v.10-11)」、「獵人(v.12-13)」。這些苦楚讓他似乎已無法承受,幾乎要絕望:「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如茵蔯和苦膽的困苦窘迫(v.1 9)。」但他仍指望著耶和華的慈愛和憐憫,他雖在最黯淡的日子裡,心裡卻仍充滿希望,相信慈愛憐憫的神不會隨意使人受苦,管教以色列的目的是為救贖選民,並且信實守約的神,決不會永遠離棄以色列。事實上,這個信念是一直支持著上帝的選民,使他們忍受苦難,忍耐等候上帝施恩的力量,在這篇經文中也展露無疑:「我想起這事,心裏就有指望。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 (v.21-22)」。
從這也呈現出了這段經文的主題:「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說:“不要懼怕!” 、、、你見了我受的委屈,求你為我伸冤 (v.57,59)」,先知相信,即令是受刑罰,也是出乎上帝的慈愛,受上帝管教的人永遠都有盼望。因為,黑夜過去,等在前面的將是全新的早晨:「每早晨,這都是新的; 你的誠實極其廣大! 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分, 因此,我要仰望他。 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他的, 耶和華必施恩給他 (v.23-25)」。這幾節經文,仿佛深沉黑暗中的黎明曙光,先知和他的民族所受痛苦雖深,卻將因上帝的慈愛、憐憫與信實,幫助他們恢復信心和盼望,願意等候尋求,並相信受苦對他們靈性的成長有益。這也是逆境中信靠的關鍵,等候可以體現他們的信心和耐心:「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v.27)。」
上帝並不想傷害或毀滅祂所造的任何東西。上帝不贊成任何剝奪別人權利的做法。因此,先知有此信心,因他也知道上帝是正直無私的,人必須回轉,才可以避禍得福:「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v.40)」。先知提醒 想歸回上帝的人,必需「自省」;只有當人能仔細省察,從心底裡悔改,向上帝懇求,就可得到赦免。所以,先知再一次 呼籲悔改:因以色列為罪受罰,惟有深切省察、回轉,才能得神赦免之恩。並應「當誠心向天上的 神舉手禱告、、、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v.41,50)。」
這段經文讓我們可以深自反省,就像先知深感自己與以色列民的受苦並非完全無辜,但他也深覺得仇敵壓迫的過份,因此他懇求上帝能夠為他們伸冤。因為就算猶大的懲罰和羞辱肇因於長久拒絕守約的責任,但他一方面願聽憑上帝的處罰,但一方面卻更需上帝的憐憐恤與慈愛。因此,我們應深以為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