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埋怨的人生

不埋怨的人生(創四十:1~23)

當約瑟因著波提乏之妻的誣告,而淪為監獄的囚犯時,因著神與他同在,神使約瑟在監獄長面前蒙恩,以致約瑟在監獄裡成為管理者。

約瑟在監獄服刑的日子,他遇到了法老的酒政和膳長,因為他們得罪了法老,所以一同被關在監獄,監獄長把他們交給約瑟。有一天,他們倆位各自做了一個夢,約瑟靠著神的大能為他們倆解夢,膳長將會被判處死刑,而酒政會官復原職,但約瑟告訴酒政,當酒政得到好處時,不要忘記約瑟這個人,結果,法老果然照著約瑟解夢的情況,讓酒政官復原職,並處死膳長。

雖然結局與約瑟所說的一致,但是經文的最後卻告訴我們,當酒政恢復過去的地位時,酒政竟然忘記約瑟這個人,這個「忘記」是把約瑟這個人忘得一乾二淨,完全不把這個人放在心上。

想想約瑟所經歷的,他因被哥哥們嫉妒而被賣掉;因為波提乏之妻的誣告,而被關在監獄;因為酒政的遺忘,而繼續在監獄中服刑,但從這些遭遇裡,我們唯一不斷看到的一句話,就是耶和華與他同在。

可見,約瑟在面對這些不幸的遭遇時,他仍然相信神始終沒有忘記他,他仍然相信神是信實的,所以他選擇憑信心等候神,也因為約瑟相信神的信實,以致約瑟無論面對什麼樣的逆境,他都不以埋怨的方式,去過生活,甚至是回應神,他能有這樣的態度,全因為約瑟相信神!

反思:

1. 約瑟對苦難的回應,讓我們有什麼樣的學習?

2.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要用什麼樣的態度,去呈現我們對神的信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