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的名分
創世記25:27-34
通常孿生的兄弟姊妹在各方面的表現都是很相似,然而以掃和雅各卻是有極大的差異。他們兄弟兩人不但是外觀的特徵不一樣,連性情上也是迥然不同的;以掃好動,雅各安靜,一個衝動,另一個則是深藏謀略。父母以撒和利百加對他們則是各有偏愛。父親以撒偏愛以掃的理由卻是建立在食物的關係上。
在紅湯換長子名份的交易過程顯露出以掃的內心世界,他所關心的是目前的實用價值,眼前的東西,現在的享受,最後他是得著他想要的紅湯,甚至加上一塊餅,看來是超過他所求所想的,在滿足了肉體需要的同時卻也失去了神恩賜給他的長子的名份。希伯來書說:「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份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來12:16-17)以掃輕看長子的名份以致出賣長子的名分,從屬靈的角度看與神之間約的關係,就要非常謹慎的對待和持守。淫亂是指輕視上帝的意思。這跟經文所說的「輕看」之意是相同的。
雖然這段經文並沒有告訴我們以撒和利百加,對孩子有甚麼特別偏差待遇的作法,但是,經文隱約可現「以撒愛以掃…利百加卻愛雅各」。這樣的各自偏愛只會加重兄弟之間的衝突,後果是造成家庭分裂不是重新和好。另外,以掃為了一碗「紅湯」而出賣自己的長子名份。他說:「我累昏了……」「我將要死了…..」。以掃用「要死了」所要付出的代價處理「累昏了」的問題,任誰都知道是小題大作。好像一對吵架的夫妻,為了處理吵架的問題,就選擇離婚出賣婚姻一般。以掃他的真正問題是「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因此長子的名分是可以在累昏的感覺中被交易出去。許多離婚事件的真正原因豈不是因為人輕看婚姻,用離婚所要付出的代價處理夫妻吵架不合的問題,合算嗎。你累了嗎,「累」提供敬虔的時刻,該是檢視我跟神的關係是如何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