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見血的福音(徒24:25─25:5)

一針見血的福音(徒24:25─25:5)

保羅被囚的時候,不論是在凱撒利亞的兩年(徒24:27),還是在羅馬的兩年(徒28:30),他都把握機會跟身邊的人分享福音,講論信基督耶穌神國的道(徒24:24,28:31),今天的經文主要是保羅講到『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徒24:25),保羅的分享,使聽福音的腓力斯心裡有愧而害怕(徒24:25),這是保羅明白福音的對象,對準他的情況而傳講,實在是有一針見血的效果;從腓力斯的情況而看,也許有時候亦是我們不知覺墮入的軟弱光景,讓我們也以此作為提省鑒戒。

1. 公義之道

基督信仰一個重要的核心就是公義,當然,只有神才是完全公義;因此,我們要多去醒察自己的不義,更小心自己是否活在「自以為義」的世界中?腓力斯把保羅囚禁兩年,是十分不公義之事,因千夫長把保羅送去腓力斯那裡時,就已在信中說明『我發現他並沒有甚麼該死或該囚禁的罪行』(徒23:29,《現代中文譯本》),連後來的亞基帕王也是作出同樣的判決(徒26:31─32);另一方面,腓力斯也是為了『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徒24:27),他所做的明顯不公不義。

2. 節制之道

節制不單是聖靈所結的果子之一(加5:23),也是延伸十誡中第十條誡命──不可貪心──的具體回應(申5:21)。腓力斯是一位貪婪金錢的人(徒24:26),因為保羅沒有送錢給他,才無辜地被囚禁了兩年。以此為戒,我們要在慾望、情緒、物質上學習節制,更要倚靠聖靈的幫助,過節制的生活,因我們都是軟弱的人,有時容易有貪念、放縱、失控,因此須要更多仰望主的保守幫助。

3. 將來的審判

雖然腓力斯有權力審判保羅,不過這只是有限的權力,保羅懂得以羅馬公民的身份提出上訴(徒25:11─12),要求更高和公平的審訊;與此同時,保羅把一個更重要的將來審判擺在腓力斯的面前,這才是真正終極的審判(Final Judgement)。身為審判官的腓力斯明白真正審判的意思,就是「惡有惡報」!地上的終審判斷仍有不完善的判決,但將來永恆的審判,卻是由那位全知和公義的神來判斷,必定是全然公正、公義的判決,人一切所作所為都不能隱藏。

反省:腓力斯聽見保羅的講論,心中有愧而害怕,只是他知而不行,最終執迷不悟,拒絕主的福音真道恩典,我們要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