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聖殿,除了材料的預備,還需要很多服苦的工人和技術匠人的投入,才能完成,因而大批人力的徵調是有其必要性的,人力的來源需要從百姓中作徵調。在這裏被迫徵用的奴工共計十五萬,這批人主要以非以色列的迦南人為主(參,王上9:20-21),因為希伯來人是不應當奴役自己同胞(利25:39)。所以「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僕」(王上9:22)。從以色列人中挑選的三萬苦工(《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為「勞工」),其勞動條件和外邦人的苦役是不同的。他們分三隊採取輪班制度,一個月在黎巴嫩山上服役作工,兩個月在家裡。看來所羅門徵調百姓的同時,也顧及到他們的需要,充分的休息。
思想
教會建造的過程,「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在某些事工上,需要徵召我,以神給我的恩賜服事弟兄姊妹,我樂意委身獻上嗎?
也許這份服事勞苦,正所謂的吃力不討好,我仍然「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6:7)嗎?又為何所羅門過世後,羅波安即位的時候,以色列會眾見羅波安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作苦工,現在求你使我們做的苦工,負的重軛,輕鬆些……」(王上12:4)。所羅門為神建造聖殿七年(6:38),聖殿完工後,王為百姓祝福(王上8:54-61)王與百姓一同獻祭(王上8:62),百姓一同為所羅門祝福,百姓心中喜樂各歸各家(王上8:66)。但是所羅門後來卻是為自己建造宮室十三年(7:1),愛自己勝於愛神,因此很難愛神的百姓,很難體恤百姓的苦。百姓真正的苦工重軛是所羅門十三年為己建造王宮。
思想
在教會的服事或在職場的工作,我可以不圖謀己私以造成同工重軛勞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