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榮光的聖殿(列王記上8章1~11節)

所羅門王用了七年的時間將聖殿建造完成,但卻間隔了十一個月,才舉行獻殿儀式。或許前七年只是建設硬體設備,而使用十一個月將屬於內院及聖所的設備安置穩妥。也有可能七月(以他念月)是一年最重要的日子,有贖罪日、住棚節等,所以所羅門想要等到這個特別的月份,才將約櫃從會幕之處──大衛城,搬至耶路撒冷這座新的聖殿,正式宣佈「神臨在」的處所不再漂流,來慶賀聖殿的完工。

在這重要時刻,所羅門王召聚了三組人員來觀禮,分別為:以色列的長老(社群領袖)、各支派的首領(十二支派的領袖)、及以色列的族長(家族中的領袖)。他們等候祭司和利未人,他們不想再重蹈烏撒的覆轍──以車來載運約櫃,這是神不喜悅的方式,所以恭敬的以槓抬方式將約櫃抬進聖殿。以色列全會眾為能恭逢良辰,熱情的獻上無數的牛羊,向主獻上感謝。就好像現代的教會,當預備許久的建堂計劃終於完成,因達成心願而興奮的心情一樣。

祭司謹慎的將約櫃放在至聖所內,約櫃裡放置「十誡法版」,那是神藉著摩西在西乃山和以色列人立約的紀念。神非常看重與百姓立約的關係,祂樂意賜下各樣恩典給自己的百姓,但祂也要以色列都能像新婦一樣單單歸向祂。因此,神很重視我們是否遵守祂的誡命?是否成為「守約」的人。十誡是律法的大綱,不因為時間的久遠而失去功效,雖然我們處於新約時代,仍需謹慎遵守祂的誡命,因為神是不隨便的,申命記11章27節「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反之28節「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

當祭司從聖所出來時,代表耶和華榮光的雲彩,充滿了至聖所,這個光使祭司不能站立供職,但這榮光向百姓證明──神與他們同在、神喜悅他們的獻上。神悅納這殿,不是因為這是一間穩固的房屋,而神已經厭倦住在不定的帳棚裏,乃是因為百姓真誠獻上他們的心、他們的祭牲,為要榮耀神而做。這殿成為尊貴不是因為使用貴重的金屬,建造得金碧輝煌,乃是因為「神同在」,祂的顯現證實這殿已成為「神居住的所在」、成為人們敬拜的中心。

同樣地,現代的教會理當也是代表「神同在」的地方,是一個見證「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場所,不單單只是基督徒聚集的建築物。教會到底有沒有活出「神同在」的樣式?又有那些表徵呢?「神同在」的教會,會有愛、真理、紀律、饒恕…。教會是神的家,是彰顯神恩典與公義的地方;如果神的家反倒充滿各樣的惱怒、紛爭、不義、苦毒…,使主名受羞辱,或許神早已離開那裏,故那裏不能再被稱為教會,只是一處人聚集的地方。

因此,期盼我們教會,成為彰顯主的榮光;成為這世代中百姓的明燈,如同腓立比書 2章15節所記:「 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