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的救贖主(以賽亞書53章7~12節)

在受難週的安息日(週六)耶穌已經死亡,被埋在亞利馬太的約瑟原本為自己預備的新墳墓裏。聖經只在馬太福音27章62~66節記載著這一天所發生的事: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特地來見彼拉多,提醒他要加派人力看管耶穌的墳墓,因為耶穌曾說過「三日後我要復活」,他們擔心耶穌的學生把他的身體偷了,然後欺哄大眾說「耶穌已經復活了」。因此彼拉多照著他們所求的應允了他們,要他們「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這時的耶穌已經是「被欺壓受苦」的羊羔,沈默、無聲的不開口,被眾人牽到宰殺之地,而且殺害並埋葬了。

他「因受欺壓和審判被奪去,從活人之地被剪除」,耶穌在被抓後的幾個小時裏,他被三群人輪流審問(大祭司→彼拉多→希律→彼拉多),受到無理的對待。他先在夜裏被拘提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大祭司連夜找人作假見證要定耶穌的罪,卻得不著實據,但因著耶穌說「後來(未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裂衣服,告耶穌說了僭妄的話。好不容易挨到了早晨,就把耶穌捆綁到巡撫彼拉多面前,同樣也是查不出任何的罪。彼拉多把這燙手山芋的案子,推給了加利利的希律王,但希律王只是戲弄、藐視耶穌,又把耶穌送回給彼拉多。其實因著羅馬的法律,也只有彼拉多有權對耶穌判刑,因此在眾人大喊「釘他十字架」的壓力下,最後,彼拉多「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表示「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耶穌因此「為百姓的罪過被帶到死裏」。

沒有人能查出耶穌有任何的罪,因為他「未行殘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但因著神的旨意要將「他的生命成為贖罪祭」,為歷世歷代的眾人贖罪。所以他必須先「傾倒自己的生命,以至於死」,好像「列在罪犯之中」其實他是「擔當多人的罪,為他們的過犯代求」。

因耶穌的代贖,讓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羅馬書8章17節提到:「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既然我們是屬神的後裔,我們理當竭力行「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基督徒常使用五色珠向人傳福音,綠色代表神所創造美好的世界;黑色代表人犯了罪,破壞與神和諧的關係;紅色代表耶穌為人所流的寶血;白色代表被耶穌寶血洗淨後的新人;黃色代表未來信徒們將要榮耀回天家。這看似簡單的福音,卻是因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而得著的救恩,更是對黑暗權勢的一計重擊,「因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

復活的耶穌帶給全人類光明的盼望,因人「看見光就心滿意足」。在預備慶祝復活節的此刻,你是否從內心深深向主獻上感謝?感謝祂賜下救恩,感謝祂賜下新生命,使我們可以大聲說:「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