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加二:11-16)

2: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為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反對他。
2:12 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前,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出,跟外邦人疏遠了。
2: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着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2:14 但我一看見他們做得不對,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卻按照外邦人的樣子,不按照猶太人的樣子生活,怎麼能勉強外邦人按照猶太人的樣子生活呢?」
2:15 我們生來就是猶太人,不是外邦罪人;
2:16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在傳統猶太人的觀念中,聖、俗、潔淨和不潔淨的就像黑色和白色一樣,是非常明確的分別,沒有一絲一毫的灰色地帶,然而,為了破除彼得這樣的觀念,上帝在使徒行傳十章中,就曾向其顯現異象,並帶他到哥尼流的家中,讓彼得在耶路撒冷教會為外邦人做見證,就是神也把救恩賜給外邦人,促成耶路撒冷會議中,不要求外邦人守猶太律法,僅吩咐不要吃血以及禁戒偶像、姦淫和汙穢等事。這樣的突破,就像以弗所書二章提到的「拆毀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隔段的牆」。

然而,彼得雖然清楚看到神的心意,在保羅責備他的此刻,卻是因為彼得又重新修造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隔閡的牆。

上帝既已藉著耶穌基督,使外邦人和猶太人得以同歸於一,猶太基督徒和非猶太基督徒一起吃飯,並不像猶太教徒和外邦人一起吃飯有可責之處,彼得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才選擇不分彼此的一起吃飯,但在遇到從耶路撒冷來的猶太基督徒時,彼得還是陷入過往要符合行為表現的同儕壓力,假裝疏遠外邦基督徒,其他猶太基督徒在他的榜樣下,也起而效之,看在這些外邦基督徒的眼中,可能會覺得被彼得這些猶太基督徒歧視而感到不舒服。

其實,論資排輩保羅是沒有資格直接這樣責備彼得的,但保羅勇敢發聲是因為他明白神救恩的真正心意 ─ 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如今,我們並未活在強烈種族主義的社會環境之下,心中卻可能對人有類似的成見。曾經有一位青年從大學開始發展混亂的性關係,之後開始吸毒,最後還開始販毒,他生意做最好的時候,是美國十幾個州的藥頭,因著他荒唐的生活,他還感染了HIV。如果,他來到我們教會或助道會中,我們是否能夠歡迎接納他就像耶穌對撒該做的一樣,願意給予他回頭的機會,還是我們會心存芥蒂,隨時警戒防備他的所有言行,以致他覺得被拒絕而拒絕了愛他的主。

這位青年在被抓入獄後信主,發現自己以前的生活何等荒唐,他的生命得到大大的改變,甚至火熱到各處去分享過往荒唐的經歷,以及他如何被神拯救,成為神美好的見證人,他就是袁幼軒。這也提醒我們,無論一個怎樣的人,只要他真正的悔改信耶穌,神所應許的救恩同樣會臨到他身上,就像我們一樣,原本也沒有資格得到救恩,是因著神的憐憫,使我們白白得到,按著我們原本所做的,我們不配得到。所以,我們也當知道自己不過是蒙恩的罪人,不能單憑一個人的外表來斷定,他是否「夠資格」信耶穌,或「他信基督教,真是拉低了整體素質」,若我們還存有這種想法,就是竊居了神審判者的位置。

求主幫助我們,今天讀這段經文時,再次感謝他對我們白白的救恩,也不再輕易地拿一個人的行為來論斷,因為神的救恩是給願意相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