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沙公開事奉的第一個神蹟與挑戰(列王紀下2章19-25節)

經文:列王紀下2章19-25節

金句:他出到水源,將鹽倒在水中,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治好了這水,從此必不再使人死,也不再使地土不生產。」(列王紀下2章21節)

這段經文提到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以利沙公開事奉行的第一件神蹟,就在他從約旦河回程的時候,途中經過耶利哥,他治好了耶利哥的水。耶利哥和周圍荒涼的環境相比,它所在的位置相對地勢美好,但是當年約書亞曾經咒詛這城(書六26),此地的居民蒙受昔日不遵守神命的遺禍(出二十三25-26;申二十八15-1)水源變得不佳,因此土地貧瘠荒蕪。

以利沙用新瓶把鹽倒在水源中,水便變好了。新瓶是沒有受過不潔之物污染的瓶子,鹽帶有潔淨(參士9:45;結16:4)或不毀壞(參民18:19; 代下13:5)的意思。「瓶」和「鹽」都是象徵性的道具,幫助人知道水已經被神蹟式的醫治了。「新瓶」和「鹽」或許都有特殊的意義,但這並非是施行神蹟的必要條件,這不是人的法術,而是上帝大能的神蹟。

然後,以利沙往伯特利去,伯特利是北國拜金牛犢的中心(王上十二29),他在路上被一群童子戲笑禿頭,他們的戲笑並非幼童無知的戲言,因這群童子指的乃是巴力先知的年青徒弟們,他們的譏笑顯然是一種惡意的褻瀆,他們的舉動等於是否認以利沙的先知位分和呼召。因此「以利沙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

此處看起來是一個不太道德的神蹟,但實際查考經文,咒詛的是以利沙,施行審判的卻是上帝。以利沙是奉上帝的名行事,並不是憑著己意一時怒氣來咒詛他們,這乃是出於上帝的懲罰。因為上帝的名不容褻瀆,如果這些巴力先知的年青徒弟們,他們的戲笑行為不加以注意而輕易放過,那麼上帝想通過以利沙成就的工作就會大大受阻,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有迅速而果斷的措施。

Q:以利沙事奉的能力從何而來?當事奉有挑戰時你如何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