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下十六1-9】「1利瑪利的兒子比加十七年,猶大王約坦的兒子亞哈斯登基。2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他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 3卻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的,又照著耶和華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使他的兒子經火4並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5亞蘭王利汛和以色列王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上來攻打耶路撒冷,圍困亞哈斯,卻不能勝他。6當時亞蘭王利汛收回以拉他歸與亞蘭,將猶大人從以拉他趕出去。亞蘭人就來到以拉他,住在那裏,直到今日。7亞哈斯差遣使者去見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說:「我是你的僕人、你的兒子。現在亞蘭王和以色列王攻擊我,求你來救我脫離他們的手。」8亞哈斯將耶和華殿裏和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銀都送給亞述王為禮物。9亞述王應允了他,就上去攻打大馬士革,將城攻取,殺了利汛,把居民擄到吉珥。」
猶大王亞哈斯登基,雖然他的父親約坦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他卻未學效他的父親,也沒有效法他的先祖大衛王的好榜樣,卻反其道而行:「猶大王約坦的兒子亞哈斯登基。2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他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卻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的,又照著耶和華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v.1-3a)。」亞哈斯王一生不僅背離上帝的心意,得罪上主,既學效外邦人祭拜偶像,又在他遭遇外邦的侵犯時,不肯信靠上主反而依賴人,愈加得罪上主,這段經文記述了他的兩項罪行:
一、違背上帝的命令,祭拜外邦的偶像:
亞哈斯王不按照摩西律法的教導禁誡偶像,反效法外邦人所行可憎之事,重鑄巴力的像,在欣嫩子谷燒香,又用火焚燒他的兒女,並在丘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使他的兒子經火並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v.3b-4)。」有些聖經學者認為亞哈斯王是學摩押人向假神基抹獻祭。在三王:以色列王約蘭、猶大王約沙法和以東王聯合攻打摩押時,摩押王在兵敗危急之時,在城牆上燒長子獻祭,以色列人因恐懼而退兵(王下3:27)。因此,亞哈斯在面對以色列王和亞蘭王的攻擊之時,擔憂無法取勝,以為將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祭,學摩押王也可以藉以求得摩押假神基抹的幫助退敵,但實則卻是觸犯了耶和華上帝的大忌:「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也不可仿造天上、地上,或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像。不可向任何偶像跪拜,因為我是上主─你的上帝(出20:3-5)。」
二、不肯信靠上帝,反依靠人:
上帝幫助亞哈斯王,他卻不相信上帝的話:「亞蘭王利汛和以色列王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上來攻打耶路撒冷,圍困亞哈斯,卻不能勝他(v.5)。」所以上帝將他們交在亞蘭王和以色列王手裡。以色列王比加在一天之中,殺了十二萬猶大的勇士,又搶奪了許多財物,損失十分慘重。
但此時,耶和華差遣以賽亞去鼓勵亞哈斯王:「耶和華對以賽亞說:你和你的兒子施亞雅述出去,到上池的水溝頭,在漂布地的大路上,去迎接亞哈斯,對他說:『你要謹慎安靜,不要因亞蘭王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這兩個冒煙的火把頭所發的烈怒害怕,也不要心裡膽怯。因為亞蘭和以法蓮,並利瑪利的兒子設惡謀害你,說:「我們可以上去攻擊猶大,擾亂他,攻破他,在其中立他比勒的兒子為王,但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宣佈:他們的陰謀一定不能實現。(賽7:3-7)。」亞哈斯卻害怕,不肯相信先知以賽亞的話,縱使先知叫他求一個兆頭,他仍假意不求,藉口不要試探神:「上主又對亞哈斯王說:「你應該向上主─你的上帝求一個記號;那記號可能來自陰間,也可能來自天上。」亞哈斯說:「不,我不要請求記號;我不能試探上主(賽7:11-12)。」然而,先知以賽亞仍將上帝的應許告訴他: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在孩子長大以前,亞蘭和以色列北國必不能再威脅猶大。又說:你們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穩 (賽7:13-25) 。
可惜,上帝給亞哈斯的應許和安慰全然無用,他依然不信先知以賽亞的預言,反倒去求助於亞述王,拿聖殿和王宮的金銀去送給亞述王;亞哈斯想用自己的方法來解決事情,上帝願意幫助他,他卻不肯接受;總以為自己的辦法最好。最後正如以賽亞的預言:「耶和華必使亞述王攻擊你的日子臨到你和你的百姓,並你的父家,自從以法蓮離開猶大以來,未曾有這樣的日子(賽7:17)。」最後被亞述欺負得叫苦連天,他付上代價卻還是討不到好,實當引以為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