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耶穌的愛 (希伯來書十三10~16)

在今天這一段經文中,作者藉著『在營外』與『在城門外』來強調耶穌在城門外的受死,這有兩方面的意義。首先,當時的聖城耶路撒冷,可以相當於過去出埃及的以色列民在曠野的營地,所以在『城門外』就相當於『在營外』,因此耶穌在城門外受死,表明了祂就是贖罪日之祭牲所預表的那真正的贖罪祭。

第二.『營外』和『城門外』在當時的文化背景,都是給那些犯了褻瀆,或是犯了其它嚴重罪行的人(干犯安息日,拜偶像)被處死的不潔之地;耶穌在城門外受死,表示祂是以被猶太當局所驅離的罪犯身份而受死的,就像那些犯了褻瀆之罪的人一樣,而這種罪犯之死的「羞辱」,乃是祂所受的苦一個基本部份。

神的兒子在門外受苦,表示上帝再一次在猶太人的營內被拒絕。因此,要享受神的同在,就得離開「猶太人」的營,「出到營外」到耶穌那裡去。作者在此所要表達的重點,不是到營外享受上帝以及耶穌的同在,而是到營外「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耶穌所受的凌辱,不單只是在於祂的彌賽亞身份被猶太當局所拒絕,更是在於祂以罪犯的身份受到在城門外被釘十字架的羞辱。因此當時的基督徒要「擔當祂的凌辱」,也就表示他們必須因著信仰受苦難和逼迫,而做好隨時殉道的準備。

處在信仰自由的我們,在跟隨主的事情上,又需要做出哪些準備呢?在可八34 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今天我們都自稱為基督徒,基督徒指的就是一群跟隨耶穌的門徒,然而,我們是否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呢?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必須常常思想耶穌對我們愛,好讓我們可以省察自己在回應神的愛的事情上,我們做了哪些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