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行神的旨意 希伯來書(十三17~25)

耶和華我們所信的神,是萬福的源頭,是平安的源頭。祂把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賜給我們,藉著耶穌所流的寶血,洗淨我們所犯的罪,以致我們可以與神和好。不單如此,神又使耶穌從死裡復活,將永生賜給凡相信祂的人,以致使我們的心靈得安息。

神不單是賜平安的神,也是賜人心靈得安息的神,同時,神也是『以各樣美善的恩賜裝備我們的神』,祂裝備我們的目的,是為了「使我們可以遵行神的旨意」,所以這些恩賜不是物質上的,而是屬靈上的;例如,使人認識上帝的「智慧與啟示的靈」、屬靈的「智慧與理解力」。

神藉著耶穌,讓我們得平安;神藉著耶穌,讓我們的心靈得安息;神也要藉著耶穌,讓我們可以行神所喜悅的事情,這都是因為上帝的恩典和能力藉著耶穌基督臨到凡相信祂的人身上。

所以我們可以遵行神的話,不是因為我們能做得到,乃是因為上帝把祂的能力和恩典賜給我們,這是基督教之所以與眾不同的地方。民間信仰無法拯救人,所以人只能靠行善、積功德,但是問題是只要人的罪沒有被除掉,人是無法行善的。所以綜觀來看,就民間信仰而言,人是不可能會得救的,因為人是無法靠自己的力量行善的。

今天我們可以看到所信的神,不單讓我們可以靠祂得救,更是可以靠祂,行各樣神所喜悅的事,這樣看來,神不單只是救我們,更是賜給我們新的生命,以致我們的生命可以為神作見證。這讓我想到一節經文,約15: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

從今天的信息,我們可以思考,從我們受浸至今,神所賜給我們的新生命是否仍然不斷的在更新,以致我們可以不斷的遵行神的話?如果停止更新,以致於我們無法遵行神的話語,那麼原因又是什麼呢?